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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6日電 國新辦今日就《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頒布實施兩年來教育改革發展情況舉行發布會。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就“隨遷子女在當地升學考試”答記者問時表示,“我們現在的態度是,積極推動落實國辦轉發文件,確保符合條件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防止高考移民。我們正在指導和協調各地盡快出臺工作的方案。”
袁貴仁說,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出現了進城務工人員,目前達到2.45億。他們的子女相當一部分在接受義務教育,這些義務教育的學生無非是兩個出路,一是隨著父母走,叫做隨遷子女,有2000多萬;二是留在家里的留守兒童,有1000多萬。
目前,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大概有79.4%是在公辦學校就讀,還有10%在政府購買扶持的民辦學校就讀,大概還剩3%是由進城務工人員自己組成的民辦學校上學。“應當說現在初步解決了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我說初步解決,因為他是經常流動的,這部分解決了,另外又來一部分,所以還不可能一下就解決,現在還會有這個問題,應當說政策是明確的,責任是清楚的。”袁貴仁稱。
袁貴仁強調,現在的問題是,2003年出臺的文件允許隨遷子女在義務學校就讀,現在十年過去了,當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開始要考高中、考大學了,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客觀的、不能回避的現實問題。
袁貴仁提到,為解決這一問題,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經過深入調研,起草了一個文件,2012年8月3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這個文件,文件是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之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
這個文件有三點:一是要積極解決。也就是說,要正視這個問題的存在,要正視解決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因為它確確實實涉及到一部分群體的利益,要把它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文件規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臺解決的辦法。國務院解決義務教育的文件是要“兩為主”的原則,具體怎么解決,由各地根據情況來解決。解決高考問題也是這樣。
二是要有條件準入。首先家長要符合條件,學生還要符合條件。家長基本條件是在地方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種保險,盡管不是戶籍人口,但是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學生本人條件是,有可能在這里學了小學、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來,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這里,因此各地會根據實際情況,什么樣的學生跟本地生是一樣的。還有一個是城市條件,這個城市發展需不需要這個行業、這個群體,這個城市能發展到多大規模,要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承載能力,根據這三個條件,各地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
三是因地制宜。由于各地狀況不同,因此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升學考試的辦法也不同,所以要求各地根據流入地的具體狀況制定具體辦法、提出具體條件。
袁貴仁強調,“教育部正在和各省協商怎么落實國辦轉發的這個文件。我們現在的態度是,積極推動落實國辦轉發這個文件,確保符合條件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防止高考移民。我們正在指導和協調各地盡快出臺工作的方案,這是關于高考的兩個問題。”(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