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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瑞典政府卻撥出款項用于支持和培養兒童早期成長,這反映了在兒童出生前后大腦發育時期進行投入的重要性(參見圖2)。在推出或實施大型國家計劃時,需要特別注意四大因素:產前和產后護理;家長的教育和培訓;收入情況;營養情況。正如第三章所述,兒童早期的大腦發育十分迅速,隨后會趨于平緩。而公共社會服務領域的預算撥備則是兒童早期撥款最低,隨后逐年增長(參見圖1)。
對兒童早期成長進行有效干預將會受益匪淺,而維系裨益的最佳方式則是在兒童隨后的發展階段提供高品質教育。因而孤立地對兒童早期成長進行干預是遠遠不夠的。只有為民眾提供終生教育,并在民眾的青少年、成年、甚至老年階段提供充足的教育投資,才能確保人們充分發揮自身潛力。而政府在教育和職業培訓方面的現行政策出現了關注點的偏差,過分強調認知技能,而忽略了社會技能、自我約束力、激勵政策以及其他同樣決定人生成敗的“軟技能”。
兒童(約7歲-8歲)的學習能力已基本定型,不同的家庭環境能造就不同的人生軌跡(圖3)。兒童與父母及看護人之間的良好互動顯得尤為重要。互動的程度(包括玩耍、言語溝通、面部表情以及身體接觸)會影響兒童日后的行為、認知能力及情感發展。這些關懷和照顧是無法用錢和市場價格來衡量的。
嬰幼兒時期是人生成長的關鍵階段。因此,在這一階段投入時間、金錢及資源能夠拓寬他們的人生選擇、提升他們的能力并最終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和可持續發展。但出生在貧困家庭的孩子卻需要忍饑挨餓、缺乏關懷和照料、在學校表現平平、健康狀況欠佳、也很難找到一份體面的工作。而成年人對子女的投入實在太少,導致這些脆弱性世代延續。面對不斷遭受沖擊的家庭,像巴西的家庭補助金計劃和墨西哥采取的“機會計劃”等政策會減少兒童喪失入學機會或遭受營養不良的幾率。
低收入和貧困家庭的父母和看護人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工作,以滿足家庭開支,因此他們不會有太多時間照料和關心子女。而條件較好的家庭通常有更多的資金和時間投入子女成長。這反映家庭所處的社會經濟地位和兒童早期成長之間的相互關系。這也說明,讓兒童在早期成長階段享受惠及全民的服務能夠為孩子提供平等的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