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配套政策支持科技發展
據國務院昨天全文發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配套政策》指出,為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將實施十個方面的配套政策。
這十個方面分別是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教育與科普、科技創新基地與平臺、加強統籌協調。
在稅收激勵方面,《配套政策》指出,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配套政策》還指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兩年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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