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1. 西藏、新疆、海南等小電網范圍內,單機容量30 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10 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兩用機組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經營
2. 電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五、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 鐵路貨物運輸公司
2. 鐵路旅客運輸公司(中方控股)
3. 公路旅客運輸公司
4. 出入境汽車運輸公司
5. 水上運輸公司(中方控股)
6. 攝影、探礦、工業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7. 電信公司:增值電信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50%),基礎電信中的移動話音和數據服務(外資比例不超過49%),基礎電信中的國內業務和國際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35%,不遲于2007 年12 月11 日允許外資比例達49%)
六、批發和零售業
1. 直銷、郵購、網上銷售、特許經營、委托經營、商業管理等商業公司
2. 糧食、棉花、植物油、食糖、藥品、煙草、汽車、原油、農藥、農膜、化肥的批發、零售、配送(設立超過30 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商品的連鎖店由中方控股)
3. 音像制品(除電影外)的分銷(限于合作、中方控股)
4. 商品拍賣
5. 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輪理貨(限于合資、合作)
6. 成品油批發及加油站(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 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設、經營
七、金融業
1. 銀行、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2. 保險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
3. 證券公司(限于從事A 股承銷、B 股和H 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外資比例不超過1/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49%)
4. 保險經紀公司
5. 期貨公司(中方控股)
八、房地產業
1. 土地成片開發(限于合資、合作)
2. 高檔賓館、別墅、高檔寫字樓和國際會展中心的建設、經營
3.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及房地產中介或經紀公司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 法律咨詢
2. 市場調查(限于合資、合作)
3. 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公司
十、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1. 測繪公司(中方控股)
2.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認證公司
3. 攝影服務(含空中攝影等特技攝影服務,但不包括測繪航空攝影,限于合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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