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商業(分銷)企業指引手冊》
一、審批/管理部門及審批權限
(一)審批/管理部門
商務部是外商投資商業(分銷)領域的主管部門。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外商投資商業(分銷)領域的審批/管理部門。
(二)審批權限
1、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權限
(1)開設店鋪從事零售業務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符合下述條件,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報商務部備案。
a.經營范圍不涉及電視、電話、郵購、互聯網絡、自動售貨機銷售,且不含特殊商品(《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的商品,下同);
b.單一店鋪營業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店鋪數量不超過3家,在中國開設同類店鋪總數不超過30家;或單一店鋪營業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店鋪數量不超過30家,在中國開設同類店鋪總數不超過300家;
(2)中方控股并擁有商標、商號且經營范圍不涉及特殊商品的中外合資、合作商業(分銷)企業,其設立及開店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
(3)音像制品分銷(不包括批發)。
商務部審批事項,經商務部授權,可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
2、商務部審批權限
(1)除上述第1項中屬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權限內的審批事項,報商務部審批;
(2)汽車、成品油、藥品、書報刊的分銷,以及音像制品批發,報商務部審批。
注:詳見相關法規規定,具體法規規定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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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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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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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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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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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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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19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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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9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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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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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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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236688-2122
|
6513018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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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資委(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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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755189
|
6275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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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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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務委員會(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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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3201755
|
23317232
|
5
|
重慶市外經貿委(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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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9018561
|
8901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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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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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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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7909319
|
7909376
|
7
|
山西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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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404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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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27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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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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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946795
|
6610893
|
9
|
遼寧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
024-81996136
|
86893858
|
10
|
大連市外經局(外資處)
|
0411-8368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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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8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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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吉林省商務廳(外資處)
|
0431-5678644
|
|
12
|
黑龍江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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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2604034
|
8262134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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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
025-277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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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管理部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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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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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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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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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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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70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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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06168-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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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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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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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2831219
|
28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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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福建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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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72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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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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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江西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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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6246240/41/42
|
624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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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山東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
0531-86163570
|
86912793
|
19
|
青島市外經貿局(外資處)
|
0532-85910271
|
85918112
|
20
|
河南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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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3927968
|
393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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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湖北省商務廳(外資處)
|
027-85792753-8004
|
85792753-8007
|
22
|
湖南省商務廳(外資處)
|
0731-2287060
|
2287160
|
23
|
廣東省外經貿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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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881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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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63687
|
24
|
深圳市貿工局(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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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2107646
|
82002057
|
25
|
廣西商務廳(外資處)
|
0771-2109462
|
5332632
|
26
|
四川省商務廳(外資處)
|
028-83220713
|
83224675
|
27
|
貴州省商務廳(外資處)
|
0851-6901145
|
6901154
|
28
|
云南省商務廳(外資處)
|
0871-3123542
|
3149574
|
29
|
陜西省商務廳(外資處)
|
029-85393179
|
85392345
|
30
|
甘肅省商務廳(外資處)
|
0931-8619723
|
8618083
|
31
|
寧夏商務廳(外資處)
|
0951-5044277
|
5044239
|
32
|
青海省商務廳(外資處)
|
0971-6321730
|
6321712
|
33
|
新疆外經貿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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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2850407
|
2866142
|
34
|
新疆兵團商務局(外資處)
|
0991-586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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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4981
|
35
|
西藏自治區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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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1-6839337
|
6835733
|
36
|
海南省商務廳(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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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6534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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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8762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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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外經貿局(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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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32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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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2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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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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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外資局(外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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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05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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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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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程序及審批時限
(一)申報程序及審批時限(省級審批)
1、 一般商品分銷
申報程序
(1)新設立商業分銷企業、已設立企業增加分銷經營范圍、企業再投資設立商業(分銷)企業,申請人應向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地的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
(2)企業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初核后,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3)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中外合資/合作合同、章程(外資商業企業只報章程)和上報材料,以及擬設立或新開設店鋪是否符合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等進行審核;
(4)經營所在地與企業注冊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企業注冊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審核上報材料的同時,征得企業經營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同意;
(5)中央管理企業與外國投資者合資合作商業領域的,屬省級審批權限內的申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上述程序核準,并報商務部備案。
審批時限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2、 特殊商品分銷
申辦程序
音像制品分銷(不含批發)
(1)中國合作者向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立項。
(2)中國合作者自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立項之日起6個月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設立企業申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準。
(3)中國合作者自收到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持文化主管部門的立項批準文件和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代擬設立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銷企業向文化主管部門申領《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
(4)中國合作者自領取文化主管部門頒發的《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0日內,持《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依法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審批時限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二)申報程序及審批時限(商務部審批)
1、一般商品分銷
申報程序
(1)新設立商業分銷企業、已設立企業增加分銷經營范圍、企業再投資設立商業(分銷)企業,申請人應向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地的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
(2)企業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初核后,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3)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中外合資/合作合同、章程(外資商業企業只報章程)和上報材料,以及擬設立或新開設店鋪是否符合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等進行初審;
(4)經營所在地與企業注冊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企業注冊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審核上報材料的同時,征得企業經營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同意;
(5)初審合格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申報材料報商務部一次性核準;
(6)中央管理企業與外國投資者合資合作商業領域的,屬商務部審批權限內的申請,可直接向商務部報送申請文件,由商務部審批。
審批時限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報送文件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2、特殊商品分銷
申報程序
(1)汽車分銷
根據《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涉及汽車分銷的,包括總經銷商和品牌經銷商,均應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管理企業初審后報商務部,由商務部征求國家工商總局意見后批準。
境內汽車生產企業轉讓銷售環節的權益給其它法人機構的,除按規定報商務部批準外,需報請原項目審批單位核準。
(2)成品油分銷
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涉及成品油分銷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管理企業初審后報商務部批準。
(3)藥品分銷
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涉及藥品分銷的,應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同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意見,或由申報企業提供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企業籌建意見書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商務部批準。
(4)音像制品分銷
a.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發企業申請由省級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文化部進行立項審批。
b.文化部批準立項后,中國合作者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設立企業申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商務部審批。
(5)書報刊分銷
申請人應先向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報送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及審核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申請人獲得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文件后,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及有關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報送商務部審批。獲得批準后90天內持批準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審批時限
(1)汽車分銷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報送文件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會同國家工商總局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2)成品油分銷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報送文件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3)藥品分銷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報送文件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4)音像制品分銷
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5)書報刊分銷
商務部應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理由。
注:詳見相關法規規定,具體法規規定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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