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12日消息,2009年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已全部完成。核減后,國務院批準81個城市用地總面積為34422.37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25265.69公頃,較去年增加16.7%。
具體而言,全國31個省(區、市)共81個城市申報了用地。經嚴格審查,核減城市建設用地1522.3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106.1公頃。批準用地中,涉及農村集體土地27618.54公頃,占用地總面積的80.2%;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占居住用地的81.1%。從批準情況看,今年有41個城市新增建設用地比去年有所增加,29個城市比去年減少,11個城市與去年基本持平。從批準的規劃用途看,七成以上的批準用地用于城市交通和公共基礎設施及居住項目建設。部分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不占用新增建設用地,主要通過存量土地安排解決。與此同時,半數以上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不能適應發展需要,許多城市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
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說,用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城市以前用地量少,用地基數低,今年加大了城市建設力度,用地量明顯增加;二是有些城市尤其部分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用地量依然較大;三是由于擴內需、保增長,今年新建的城市基礎設施較多,與去年相比城市交通運輸用地增加68.2%。(徐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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