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資金的尷尬
2009年12月29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了關于1981個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數據顯示,有90.07億元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尚未落實到位,占應配套資金總額的45.58%。
國家審計署在公告中稱,由于部分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直接影響投資項目的實施,嚴重影響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給中央的經濟刺激計劃“拖后腿”,阻礙我國經濟的全面復蘇。
“對于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危害性,其實地方政府都心知肚明,但一些地方的干部在地方小團體利益的支配下,把中央投資項目當成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在他們眼里,國家項目是‘不倒翁’,上馬容易下馬難,只要先把項目搞到手,把中央資金爭取過來,即使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項目也不可能中途下馬。因此,不能排除地方政府在套取中央投資項目。”國家發改委一位官員說,“但項目一旦建成,對地方經濟發展和就業安置工作的拉動作用就會顯現,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也會立竿見影。”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認為,近半配套資金未到位并不奇怪。地方財政向來窘迫,地方財政資金不合規的擠占和挪用,某些項目本身存在的決策或操作問題,被認為是地方配套資金未全部落實的原因。加大中央投資比重則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辦法之一。
“實事求是地說,配套資金大都不能及時到位。好多縣財政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到哪兒去找配套資金呢?”陜西省發改委基礎產業處處長杜增權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配套資金難以到位是西部地區普遍存在的問題。但報項目時必須寫明配套資金,否則國家資金就爭取不來,貧困的面貌更是無法改變。
杜增權說,地方配套資金不應一刀切。西部地區本來就自然條件差,修路成本高,同樣的公里數,其他地區只需要40萬,陜西可能需要六七十萬,但中央補助的標準是一樣的,都是每公里40萬元。“以前我們也提過建議,能否根據不同的區域、項目確定不同的補助標準,但我們國家太大了,整體來看確實也不好操作。”他認為,中央補助資金應該更多地向西部地區傾斜,尤其是修路這種基礎設施建設,特別貧困的地區應全部由中央資金負擔。“東部跟西部差距太大,東部地區可能不需要爭取中央資金就能辦事,人家自己拿錢修路。而西部地區需要國家更多的支持。”
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石秀詩2009年10月底在作關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時就指出,地方財力緊張,落實配套困難,有些公共投資項目安排,地方配套資金比例過大,超出了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洪湖市洪林村黨支部書記葉昌保建議,取消民生項目財政困難縣市地方配套資金。葉昌保表示,以洪湖市為例,如果全部落實民生項目有關地方配套資金,總額超過兩億元,相當于洪湖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1.5倍。
葉昌保建議,民生項目地方配套資金要區別對待,應視地方財政收入規模、財力狀況等分類要求,強者多拿、弱者少拿,尤其是對人均財力達不到最低支出保障水平、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非常困難的貧困縣,應取消各類項目資金配套,改由上級財政補助。
據了解,我國正在積極準備解決地方配套資金的實際困難。根據實際情況,對一些項目增加中央投入比例,降低和免除地方配套的部分資金;中央政府也正在研究通過轉貸或者允許地方政府經過批準以適當方式進行融資的渠道和方法。(王鐔 記者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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