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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明,五部委為期一年的清理公路收費的行動,在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面前,要取得成效不容易
【財新網】(記者 張煥平)日前,交通部等五部委發文,宣布自6月20日起展開為期一年的行動,專項清理公路收費,糾正各種違規收費。但收費公路是地方政府的錢袋子,這樣的行動要有成效并不容易。
比如,2008年2月,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對北京等18個省份收費公路的審計調查,點了很多公路的名,包括北京的首都機場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稱它們收費過高,是“高價公路”,但三年多過去了,這些公路依然在我行我素,好好收錢。
財新網列舉了八個“高價公路與橋梁”,除了廣深高速,其余七條在三年前被國家審計署點過名,但至今并無變化。
以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為例,這條路總投資11.65億元,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早已回本。但這條路收費一直要收到2027年。審計署測算,到收費期滿,這條路將收費122億元,為投資額的10.47倍。
被審計署曝光后,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從雙向收費改成了單向收費,但依然財源滾滾。財新網查閱了北京控股2010年報,去年,這條路收入為3.12億港元,利潤8500萬港元。
北京控股持有首都機場高速公路96%股權。
按照規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然而超限收費者比比皆是,首都機場高速公路、京港澳北京段等均超過30年,其中廣東省佛山的三水大橋將收費55年。
三年前,審計署無力辦到的事情,這次五部委能辦到嗎?我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