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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昨天塵埃落定,將實行“全國統一價格”。國家發改委宣布,今年7月前核準建設、年底前建成投產且尚未定價的光伏項目,上網電價為1.15元人民幣/千瓦時(含稅);7月及以后核準的,及7月之前核準但截至年底仍未建成投產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除西藏仍執行每千瓦時1.15元的上網電價外,其余省(區、市)上網電價均按每千瓦時1元執行。
發改委表示,按照社會平均投資和運營成本,參考太陽能光伏電站招標價格,以及我國太陽能資源狀況,對非招標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全國統一的標桿上網電價。今后,將根據投資成本變化、技術進步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此前,地方版的光伏上網電價方案紛紛出臺。繼青海、江蘇之后,山東日前推出該省的光伏發電補貼方案:地面光伏并網電站2010年投產的補貼電價為1.7元/千瓦時,2011年投產的電價為1.4元/千瓦時,2012年投產的電價為1.2元/千瓦時。江蘇省2011年上網電價為1.4元/千瓦時,而青海的光伏電價為1.15元/千瓦時。
業內人士表示,國家確定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將推動光伏產業有較大發展。此舉的好處是明確了全國光伏上網的基準電價,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可出臺地方性的光伏上網電價補貼,補貼部分由地方政府負擔。(記者張曉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