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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對改革的領導責任。
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公報提出,“中央將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誰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這個新機構跟其他中央層面的領導小組,分工會不會有重合?在新機構的推動下,改革將“全面”、“深化”到什么程度?
對此,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常修澤、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壽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等專家學者,接受新京報專訪,作出了解讀。
1 領導小組如何界定
“不是實體部門,是改革最高領導機構”
受訪專家學者們表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不是一個實體性部門,而是改革的最高國家領導機構。“這樣的機構從未有過,跟之前的國家體改委仍有區別。”常修澤說。
成立于1982年的國家體改委,在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一直擔負“改革中樞”的重任,被視為中國改革的頂層設計機構。
常修澤表示,雖然都有“頂層設計”的職能,但國家體改委是在政府層面,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黨中央設立的,層級更高、協調面更寬、更具權威性。“所有與改革有關的部門,都由中央統籌協調,既有政府部門,比如經濟領域的改革涉及財政部、國資委、央行等20多個部門,也有中央機構,比如中央編制辦、中央政法委等。”
“相當于一個改革的總指揮部,確保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他說。
2 為何設立領導小組
“頂層設計旨在沖破各種利益關系”
國家體改委撤并后,改革的職能主要由國家發改委負責。但發改委近年來屢受質疑,張維迎等學者曾在公開場合質疑,“過去十年只關注發展,不太關注改革”。
毛壽龍提出,發改委自身也是改革對象,如審批權的改革,就觸及到發改委的自身利益,因此發改委并不適合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牽頭部門。“歷經35年,改革已經不只局限于經濟領域,也涉及政治體制改革和社會體制改革,任何一個職能部門都難以擔負這樣的重任,現實要求成立國家層面的領導機構。”
遲福林認為,當下已進入改革深水期,一項改革措施如果觸及利益格局,就會引發矛盾和阻力,“現實情況要求中央抓頂層設計,來協調部門利益、地方利益、企業利益等利益關系”。
竹立家表示,接下來的改革都是啃“硬骨頭”,只有成立一個利益超脫的機構,才能推動改革走向深入。“比如起草法規,如果由某一個國家部委牽頭,難免導致部門利益合法化,改革就會遇到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