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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規劃綱要草案稱,要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各類資源保障程度。要大力推進節能降耗,加強水資源節約,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減量化優先,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要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推廣綠色消費模式,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
規劃綱要草案指出,要加大環境保護力度。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質量。要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防范環境風險,加強環境監管。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要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修復為主,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要構建生態安全屏障,強化生態保護與治理,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規劃綱要草案說,要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繼續推進大江大河治理基礎上,積極開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強城鄉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強防洪能力,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
創新驅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教育、人才規劃綱要,大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發展,發揮人才資源優勢,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要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著力提高企業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經濟發展更多依靠科技創新驅動。要推進重大科學技術突破,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科技創新支持政策。
規劃綱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發展。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按照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要求,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要統籌發展各級各類教育,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體制改革。
規劃綱要草案稱,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堅持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指導方針,加強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提供人才保證。要突出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民生優先,完善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責,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縮小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機制,創造平等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質量,努力實現充分就業。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要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健全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增加財政投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優先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要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堅持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加快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要健全住房供應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要加強計劃生育服務、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保障兒童優先發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
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弘揚中華文化,建設和諧文化,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發揮文化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的功能,增強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全面持續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為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拓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
規劃綱要草案要求,推進文化創新。適應群眾文化需求新變化新要求,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使精神文化產品和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要創新文化內容形式、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要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
標本兼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適應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形勢,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規劃綱要草案要求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統籌兼顧、動態協調的原則,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
規劃綱要草案要求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規劃綱要草案要求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
規劃綱要草案要求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規劃綱要草案還要求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適應公共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推動建立主動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傳統方法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要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改革攻堅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更加重視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明確改革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深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大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營造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環境。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預算制度和稅收制度,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要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全面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功能,更好地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要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完善金融調控機制、加強金融監管。
規劃綱要草案還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建立健全能夠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推進環保收費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資源環境產權交易機制。
互利共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的新形勢,必須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匯合點,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風險,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完善區域開放格局。堅持擴大開放與區域協調發展相結合,協同推動沿海、內陸、沿邊開放,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均衡協調的區域開放格局。要深化沿海開放、擴大內陸開放、加快沿邊開放。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優化對外貿易結構。繼續穩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推動外貿發展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提高轉變、從成本優勢向綜合競爭優勢轉變。要培育出口競爭新優勢、提升進口綜合效應、大力發展服務貿易。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要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
規劃綱要草案還提出,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擴大同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增進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和務實合作,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發展繁榮。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深化傳統友誼,維護共同利益。積極開展多邊合作。推動國際經濟體系改革,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進一步加強與主要貿易伙伴的經濟聯系,深化同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務實合作。加強南南合作。優化對外援助結構,創新對外援助方式。
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從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出發,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合作,推進海峽兩岸經濟關系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共同努力。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門充分發揮優勢,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支持港澳培育新興產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八項主張,全面貫徹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和六點意見,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主題,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鞏固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努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領域交流,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持續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發展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權。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鼓勵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做好僑務工作,支持海外僑胞、歸僑僑眷關心和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大業。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全面推進法制建設。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點加強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廉潔執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學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法律援助。加強人權保障,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扎實推進政風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嚴格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嚴格管理,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和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開展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