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根據中央14部委聯合發出的《關于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從9月1日起,仍未就業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可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民政部門可給短期內無法就業且生活有困難的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廣州統計范圍之內的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目前還沒有一個申請領取失業救濟。
大學生不能享受“失業保險”
勞動保障部門為接受應屆大學生“失業登記”的主管部門,9月1日前還未找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首先要到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并接受其就業推薦。
根據廣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的統計,2004年廣州市未就業大學生約為7600人;2005年的這一數據約為8000人。而廣州市人事局認為這個數字包括了成人高考和自考學生,廣州真正未就業大學生將低于此數。
“在勞動保障部門眼中,他們的身份已經不再是大學生了,而只是一個登記失業人員。”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處負責人說,即使如此,這些大學生也不能享受通常意義上的“失業保險”,因為他們之前沒有購買并參加“失業保險”,主管部門無權動用全體參保人的社保統籌基金解決這部分大學畢業生的問題。
畢業生低保最多領取一年
廣州市民政局低保處負責人認為,大學生領取救濟也需和普通困難群體一樣,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30元才能領取低保,而且最多領一年。
該政策實施起來給廣州市民政部門帶來頗多考驗。目前廣州正在實施社會低保人員“分類救助”新方案,以改善社會低保金發放模式,提高社會救濟水平。該方案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勞動能力的特困人員,按鼓勵就業的政策,實施就業援助;對靠離退休金供養的家庭,合理扣除正常生活開支后,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戶;對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人員,實施臨時困難救助;對“三無”人員(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足額發放低保金等。
未就業的大學生顯然屬于“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人,而民政部門工作人員私下也稱,國家部委的政策只是為大學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如果鼓勵每個大學生與社會上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一起分享有限的社會救助金,這也許不是該政策的本意。
面子因素不容忽視
有關人士認為,未就業大學生不去領低保,面子因素不容忽視。拿到失業證明而又符合低保條件的大學生才可以向街道提出低保申請,隨后由居委會上門進行調查,經街道審核和民政局公示后,才能申請成功。這個申請程序比較繁雜,而一些大學生認為公示太沒面子,所以寧愿選擇放棄。
今年畢業的汪倩(化名)畢業離校已經3個月了,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盡管四處求職碰了不少壁,但她仍然堅信困難是暫時的,最終一定能夠找到理想的工作。她認為低保解決不了她的問題,如果是申請一個職位,即使競爭再大、條件再苛刻她也會盡全力競爭。
不妨改叫“就業扶助金”
據國家教委統計,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達413萬人,比上年增加75萬人,畢業總數為2001年的3倍多,是擴招后的第三個畢業高峰年。采訪中有關人士提出,國家相關部委出臺“未就業大學生領取低保”政策,是對當前大學生就業難問題切實的關心,但考慮到大學生剛出校門的感受,能否在稱謂上有所斟酌。
廣州市荔灣區花地街負責人表示,迄今沒有接到街道轄區未就業大學生提出低保申請,但他感覺到并非所有賦閑在家的大學畢業生都無需幫助,如果將領取的低保改稱“就業扶助金”,大學生的個人感受會好一些,社會各界對他們的關心與幫助將更大程度落到實處。(記者 李剛/文 郭麒/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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