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 索:讓政策性銀行承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據介紹,催收效果不明顯的主要原因,一是曝光學生基本不在省內,可能對曝光一事并不了解;另外,欠貸學生多為2004年之前畢業的,當時沒有建立征信系統。
不過銀行方面態度很堅決,“一定會堅持追索,不到萬不得已銀行不會放棄。”
除了銀行“窮追不舍”外,高校和教育部門也積極采取措施保證畢業生如期還款。華南理工大學與銀行配合,通過建立短信催款平臺等方法進行預防管理,大大降低了違約率;廣州大學建立學生提前還貸的獎勵機制,對畢業前還清貸款的給予貸款總額5%的獎勵。
然而,中山大學研究公共政策的郭巍青教授認為,這些只是治標之策。要標本兼治,必須對拖欠貸款的復雜動機進行具體分析,區別對待。
記者了解到,拖欠助學貸款的現象已部分影響到銀行的放貸信心,使其在發放助學貸款時更加謹慎。一些高校輔導員在指導學生填寫借款申請時,都囑咐不要寫得太窮,以免使銀行擔心其還貸無力。
“讓商業銀行來發放公益性質的貸款,本身就是制度設計的缺憾。”郭巍青說,銀行貸款的目的是為了賺錢,收不回貸款,銀行當然就會著急,助學貸款也不例外。
據了解,廣東也在積極探索問題的破解之道,開始改變以往商業銀行貸款發放、管理及風險集一身承擔的模式,改為由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作為貸款主體,委托農業銀行代理學生卡、發放助學貸款,負責結算利息和貸款本息扣劃等有關手續。受委托銀行只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這是一大改進”,郭巍青認為,在新模式下,政策性銀行承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還原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本身的政策性、公益性色彩。“盈利性政策主體和公益性政策目標之間的偏差理順了,才不致讓‘一條魚腥了一鍋湯’,影響更多需求更迫切的人享受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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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末,國家共累計審查全國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6萬人次,發放貸款約127.7億元,受各種因素影響,欠貸率達28.4%。 (賀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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