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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委發布《民辦高校2011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由于沒有通過評估,6所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今年秋季停止招生。
評估不合格吃“紅牌”
今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共有62所,與去年相比,少了6所,分別是:北京高等秘書研修學院、北京禮儀專修學院、北京企業管理研修學院、北京當代藝術研修學院、北京戴爾外語研修學院和北京新亞研修學院。今年,這6所學校不具有招生資格。
“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通過評估。”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副秘書長馬學雷解釋。每年,市教委都會組織對民辦高校進行評估,指標共有8項,包括安全、衛生、誠信辦學、財務安全和德育黨建等方面。如果關鍵指標不合格或是非關鍵指標有多項不合格,就會吃“紅牌”,進而被取消招生資格。
據了解,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是以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等文化教育培訓、職業培訓為教學內容的,他們招收的參加自學考試助學的學生,只有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定的全部課程,才能取得加蓋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學考試辦公室印章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3所民辦高校可自主招生
民辦普通高校具有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資格。目前,北京地區的民辦普通高校共有15所,其中,北京城市學院為本科院校(兼有高職教育);北京北大方正軟件技術學院、北京經貿職業學院、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北京匯佳職業學院、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北京吉利大學、北京科技職業學院、北京培黎職業學院、北京新圓明職業學院9所學校為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院;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5所學校為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
本市民辦普通高校普通本專科教育的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規定,一律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體制內管理。今年,除北京匯佳職業學院、北京北大方正軟件技術學院和北京培黎職業學院部分專業經過批準實行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試點外,其余民辦普通高校均無學校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自主招生。
入學前需與學生簽退費協議
按照規定,民辦普通高校在國家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非學歷教育學生,在辦理入學手續前須向學生或家長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辦法,并與學生簽署退費協議。學校制定的收退費辦法不得與教育行政部門或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相抵觸。
學校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必須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上核準的名稱一致。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應載明學校名稱、辦學性質、辦學地點、招生專業、錄取標準、取證方式、證書名稱、證書性質、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等,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含糊其辭、誤導求學者。招生簡章應報審批機關備案,學校以各種形式(含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簡章或廣告的內容應與報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除由學校頒發的錄取通知書外,另有省級招生部門頒發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沒有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只有錄取通知書的屬非學歷教育招生。
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學歷教育錄取通知書(北京生源)可通過三種方式查詢: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撥打1606789或96000169,查詢錄取結果或與當地區縣招辦聯系。如錄取學校、專業等信息與錄取通知書相同,則通知書內容真實有效。
教育部門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要注意識別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非學歷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確就讀學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