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試的具體要求
1、復試將于2008年3月下旬進行。我校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據考生網報時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寄發復試通知書,如果地址發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院系聯系。考生復試時需攜帶復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復試階段除部分院系將加試專業課筆試外,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3、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學院(系、所、中心)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
4、在復試階段將進行外語聽力考試和MBA考生的政治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3月22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將于3月20日在研究生院招生網頁上公布,請屆時查詢。
5、考生在接到復試通知書后應按要求提交可以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包括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個人陳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頁下載)、科研成果等以供專家復試組參考。
6、各學院(系、所、中心)的復試規則和擬復試名單經批準后公布。
四、資格審查
1、各學院(系、所、中心)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復試考生須提交報名登記表(登錄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網admission.pku.edu.cn打印《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最后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僅限往屆生)或學生證。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3、推薦免試生無須參加復試,但要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是:
1)、須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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