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已召集涉案企業打“預防針”,涉案企業主要集中在浙、閩、蘇等
距歐盟對中國第35類化纖布反傾銷一案終裁剛剛一年,歐委會日前又向我國駐歐使團發出照會,將對已經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我國出口化纖布產品發起反吸收調查。
據了解,本次被調查的產品有8個稅號,包括染色和印花化纖布,共涉及全國1000多家企業,范圍較上次有所擴大。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下稱“紡織商會”)副會長曹新宇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目前中方只接收到歐方的照會,而歐盟的正式公告尚未公布。不過,為了有所準備,紡織商會已于19日在紹興召集涉案企業打“預防針”,并與企業共同探討應對反吸收調查的策略,涉案企業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蘇等紡織品出口大省。
所謂吸收,是指在進口國已對某一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情況下,出口商采取低報出口價格的方法減輕進口商因承擔反傾銷稅產生的負擔,從而降低反傾銷稅對其產品在進口國市場份額的影響。此種情況下,進口國可以進行反吸收調查,即如進口國發現反傾銷措施對傾銷產品的售價未能產生預期影響,可通過重新調查確定新的傾銷幅度,并最終提高反傾銷稅率,最高稅率將為目前稅率的兩倍。
歐盟對我國化纖布的反傾銷,已經讓我國紡織企業受到了較大損害。據了解,從歐盟對中國化纖布征收反傾銷稅以來,中國對歐盟市場占有率已從第一位下滑到第六位,市場份額也從55%遞減到6.5%。
“自歐盟對中國化纖布征收反傾銷稅以來,雖然中國化纖布在歐盟市場的占有率大幅度下跌,但價格并沒有發生太大變化,與歐盟的預期有出入,于是進一步采取反吸收調查。”曹新宇說。
北京小耕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毅指出,反吸收調查程序簡潔,調查時間一般只有6個月,比反傾銷調查作出終裁需要的15個月要短得多。因此,企業一定要積極應訴,特別要提出實際價值降低的有利證據。
除了化纖布面臨歐盟的調查,中國亞麻企業也極有可能遭遇歐盟反傾銷調查,歐盟業界已正式向歐委會遞交對我國亞麻布發起反傾銷調查的申請書。曹新宇表示,歐委會到目前為止尚沒有發布立案的公告,但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此外,曹新宇還提醒紡織企業,歐盟業界今年醞釀對中國8種紡織品反傾銷,這很有可能在明年向歐委會正式提起申請。
香港紡織商會總干事楊炎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稱,今年下半年以來,由于配額價格下跌,不少港商又將一些訂單重新拿到內地加工生產,但由于擔心歐美在未來加大對中國內地紡織品采取貿易救濟的力度,還是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將部分工序放在香港,以此規避貿易壁壘的風險。
歐盟化學品管理新法規即“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法規)已于本月13日和18日分別通過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的最終投票表決,并將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中國商務部就此明確表態,將指導我國企業積極應對REACH法規,力爭將其對我國相關產業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商務部撐腰企業應對歐盟REACH限令
商務部世貿司司長張向晨19日指出,為指導我國企業全面了解并積極應對REACH法規,商務部將與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通力合作,為行業和企業提供應對REACH法規的各類服務。
“我們將組織行業專家對REACH法規最終文本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翻譯和研究,解析其運作流程并制定適合我國企業的應對措施。我們還準備設立中國REACH咨詢應對網站,為企業了解REACH法規的具體內容提供一個信息交流平臺。”張向晨說,“今后,商務部世貿司還將聯合行業組織對我國企業進行REACH應對措施的專項培訓,開發REACH行業指導手冊,為我國企業應對REACH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REACH法規開始實施后的11年內,要求所有在歐盟生產或歐盟進口超過1噸/年的化學物質都要辦理注冊手續。企業能夠順利應對歐盟的REACH法規對于保證中歐化學品貿易不受阻礙非常重要。商務部和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有關的調查問卷結果表明,目前中國化工行業大部分企業都還沒有開展相應的技術資料搜集和儲備工作,沒有為REACH注冊做任何準備。
根據海關統計,2005年中歐雙邊貿易額為2173.1億美元,其中化工品貿易額167.58億美元,涉及到32453家企業。其中出口79.76億美元,進口87.82億美元。2006年1~10月中歐化工品貿易額達到160億美元,預計全年接近19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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