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圖為貴州茅臺集團獨家使用標識及共同使用標識。資料圖攝
中新網貴陽11月26日電 (記者張偉)記者于11月26日從貴州茅臺集團獲悉,為維護茅臺集團形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該公司于日前制定出臺了相關規定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新出爐的標識也隨之啟用。
據了解,貴州茅臺集團于日前制定出臺了《貴州茅臺集團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及《貴州茅臺新版新版企業集團標識應用規范》,以上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集團內部人士稱,此舉旨在保護茅臺集團及成員單位的合法利益,規范貴州茅臺集團成員單位對集團標識的使用行為。
根據《貴州茅臺集團標識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只能選擇獨家使用標識;茅臺集團內部除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成員單位,只能選擇使用共同使用標識。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外開展廣告宣傳、企業推介等商業行為時,可以選擇單獨或同時使用上述兩件標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