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出臺
土地利用規劃均須環評
本報訊(記者楊華云)歷時數年的中國首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法規昨日正式公布。根據條例,一些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如果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則不會被批準。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本月17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條例要求,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和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均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若規劃編制機關在報送審批綜合性規劃草案和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草案時,未編寫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且不予補充,規劃審批機關將不予審批。
環評機構弄虛作假或者失職,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將進行通報。此外,如果規劃環評審查小組的專家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中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則會面臨被取消其入選專家庫的資格的處罰。(楊華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