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逐步建立垃圾從量收費制度,垃圾委托清運費初步方案現已制定完成。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陳玲對市政協相關建議案的辦理進行報告。按照方案,垃圾產生者丟棄的垃圾將按體積計量收費。
目前,不論居民和社會單位產生多少垃圾,其定期交納的垃圾處理費是固定的。這一現狀將被“從量收費、從類付費”取代,即收費與垃圾產生量、分類情況掛鉤。垃圾委托清運費方案針對垃圾產生者、收運單位和垃圾產生區(qū)建立三種收費模式,收費標準尚未公布。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陳玲表示,垃圾分類系統建設和運行后,將優(yōu)化垃圾處理的結構,促進垃圾減量和資源化處理。2015年,北京垃圾焚燒、生化、填埋的處理結構將調整為40:30:30,按需處理不同成分的垃圾。
此外,北京今年已完成垃圾管理立法的調研和論證,并已將之納入明年的立法計劃。
- 流程
垃圾量增加將提高回收價
按照方案,社會單位等垃圾產生者,將按照垃圾體積計量,向收運垃圾的單位付費。收運單位由招標特許產生,收垃圾時必須統一收運工具,應用技術手段,搭建收費管理結算平臺,經費可由財政補貼。而針對產生者處置垃圾的不同方式,方案也建立了減免、獎勵和處罰機制。
收運單位將垃圾送往大型處理站場時,則按重量計量收費。大型垃圾處理站場通常由企業(yè)運營,設有稱重計量系統和調控核算平臺,政府對其進行監(jiān)管并提供財政補貼。
成規(guī)模的垃圾產生區(qū)將直接把垃圾送往大型處理站場,并實施差別經濟補償收費制度———填埋處理高收費、資源化處理低收費。如果垃圾量增加,回收價格還將進一步提高。
- 現場
黃衛(wèi)發(fā)言為垃圾焚燒“正名”
昨天,北京市副市長黃衛(wèi)也出席了市政協第十一次會議常委會。在市市政市容委的“垃圾處理分類”建議案辦理報告后,他接過了話筒,這名自稱在江蘇省和建設部工作時都和“垃圾處理”打交道的官員,要澄清外界對垃圾焚燒的誤解。
“東京是不焚燒垃圾的?不是。”黃衛(wèi)用一個設問句開場,他向政協委員們介紹自己的考察見聞,東京有23個區(qū),每個區(qū)都有一個焚燒場,有的區(qū)還有兩個。“大家不要擔心二惡英,我們制訂的排放標準為0.1,是安全的。”
“垃圾焚燒站不能建在上風上水的地方?”黃衛(wèi)搖搖頭。他表示,焚燒垃圾跟水沒有關系,對附近的水源不會產生影響。而垃圾焚燒排放出的煙塵會隨風飄散,但北京的這類煙塵將經過兩次處理,并有嚴格的環(huán)境監(jiān)控。 (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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