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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大街小巷的破爛店和收破爛的人,大多連承包機會都沒有。小區是塊肥肉,但承包競爭大,且要關系,而自己常被“阻擋門外”,生意不好做,“想轉行了”。
52歲的鐘國華以前是洗車工,因為廢品回收店成本低,今年在南二環上開了一家,現在“只想轉行”!開業4個月,一直虧本,每月賺的不夠千元租金。因為長沙大部分中高檔小區都被人給承包了,插不進腳,只能在附近辦公樓收些廢品,而這樣的場所,很多零散的人搶著收,“娭毑爹爹特別多”。
[物業說法]
象征性收費,主要為規范管理
在長沙,“破爛王”常駐小區的現象從2000年就開始出現,上海城小區九豐物業凌主任說,物業管理出現后,開始慢慢收費,基本已成一種模式,他覺得能讓大部分小區都采納,自然有它的優點。
因為以前很多人都來小區收廢品,比較亂,容易導致惡性競爭,有時甚至發生爭執,“拿著喇叭到處叫喊,影響居民。”凌主任說,為將管理規范化,于是固定一個人負責廢品回收。“責任到人,有什么問題可以找他。”這也方便業主,小區公布了電話,業主可直接聯系他上門服務。物業每年會跟他簽一次合同,收費開具發票。
“我們只是象征性地收點管理費。”凌主任介紹,該小區向“破爛王”收取的費用,包括管理費600元/月,房租費500元/月,合計一年就一萬多元,“在長沙算少的了。”而且,每年收費標準也不一樣,小區剛交房時費用高點,因為第一年搞裝修的較多。
據悉,上海城共3期33棟,目前只有付老板一家廢品店,并不允許外來收廢品的人進入小區,不過,如果是業主指定聯系的,物業也不會阻止。“只要報業主家門牌號,就會讓他們進小區。”
申奧美域同立物業的黃主任表示,每月向“破爛王”收300元管理費,包括場地費、照明費、衛生費、管理費等。她說以前裝修業主多,廢品也多,還收過1000元/月。因為現在收廢品的孫習華是物業職工的親屬,家庭條件差,價格上優惠了些,她認為該小區收費相對很低了。
對于閑雜收廢品的人,物業會一律拒之門外,主要是為了小區安全。此外,物業把孫習華的聯系方式在小區內進行了公示,主要是方便業主,“大部分業主都認識他了,會主動聯系他。”
這筆錢怎么用?有沒有公示?黃主任覺得這是筆小錢,用于小區公共設施的建設和修繕,“還不夠用呢!”(瀟湘晨報記者 吳靜)
[觀點碰撞]
向“廢品王”收管理費合理嗎
法律上沒有相關文件對此規范,物業出于規范管理而固定一個收廢品的人,收取一定費用是合理的。廢品回收算保潔工作一部分,物業公司有自主權可以收費。此外為業主服務,且沒向業主收費,收費情況不需要向業主公示。至于具體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雙方達成協議即可。
——長沙市物業管理協會法律部部長王永堅
雖然國家法律對收取“管理費”沒有明確規定,但也沒有條文規定物業可以收取這樣的費用,該收費沒有依據。根據《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法律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業主大會同意的情況下,收取這筆費用。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江鵬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