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雨評價是以pH值等于5.6作為劃分界限,pH值低于5.6的降水即為酸雨。
酸雨頻率=(酸雨的樣本數/降水總樣本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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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肥市空氣質量新標準評價
合肥市屬于國家空氣質量新標準(指《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第一階段實施城市,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對外發布監測數據。
按照新標準,采用AQI評價,2013年合肥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49.9%,重度污染天數37天、嚴重污染天數7天。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PM2.5)日均值濃度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時濃度均出現超標,超標率分別為3.3%、19.9%、48.5%和0.6%。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為115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年均濃度為88微克/立方米。
措施與行動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啟動 2013年,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出臺《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召開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全省大氣污染源普查。
推進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 按照國家要求,蕪湖和馬鞍山市空氣自動站完成升級,具備PM2.5等新指標監測能力,并于2013年底實時聯網發布監測信息。省環保廳對省內2005年前建設的12個空氣站實施升級改造,新建12個縣級空氣站。截至2013年底,全省68個國控點位中有42個點位具備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能力。2013年6月,全省第一個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站--安徽省灰霾超級監測站(合肥區域站)投入運行,全省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起草《安徽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草案)》。全省除合肥市從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外,其余15個市均施行了“黃標車”區域限行辦法。全省累計建成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96家、檢測線264條,縣級覆蓋率達到91.5%;全年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153.3萬張,核發率達到81.0%。
重點排放企業調查 對全省廢棄物焚燒、制漿造紙、水泥窯處置固體廢物、鐵礦石燒結、煉鋼生產、焦炭生產、鑄鐵生產、再生有色金屬生產、鎂生產和遺體火化等10個二噁英重點排放行業排放源和含多氯聯苯電力設備及其廢物清單進行更新調查。
氣候及氣象災害
2013年,全省年平均氣溫16.6℃,較常年偏高0.7℃,與1998年并列為1961年以來第三高,僅低于2006年和2007年。冬寒春暖夏熱秋爽,夏季氣溫為1961年以來最高。全省年降水量1014毫米,較常年偏少近2成,為2005年以來最少;冬季降水偏多,春、夏和秋三季降水偏少。淮河以南入梅偏晚,出梅偏早,梅雨量偏少。
2013年屬較差氣候年景,極端氣候事件影響程度較重,氣象災害損失為2009年以來最重。全省氣象災害造成農作物受災面積2291.8千公頃,受災人口2336.3萬人,因災死亡35人,倒塌房屋1.1萬間,直接經濟損失207.4億元,其中農業損失158.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