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有銀行體制改革的穩步推行,國有銀行的商業化屬性隨之確立,而人們頭腦中“銀行不會破產”的固有理念也必將成為歷史。日前,銀監會領導表示,我國正在醞釀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制度,作為市場退出機制的先決因素—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等關鍵性工作均已提到了議事日程。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就是指建立應對銀行破產問題的債務清償制度。其流程是:由商業銀行向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旦投保機構(即銀行)面臨危機或破產,就由相應的保險機構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隨著入世過渡期的結束,我國銀行業將逐步全面開放,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競爭中失敗、出現清償性風險并引發經營危機的市場退出現象將不可避免。顯然,存款保險政策的推出能夠大大減少因銀行倒閉而引發金融危機的可能性,整個金融秩序將因此而獲得穩定的保障,而存款人的利益亦可以得到維護。
但據媒體報道,在我國此次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改革中,工農中建四大行將可能不納入這一保險范圍。筆者認為,如果最終的存款保險制度確實因銀行的體制出身而不同,那將是對于市場退出機制的嘲諷!
四大國有銀行的集體缺席有其歷史背景和市場原因。一直以來,在普通公眾心中,工農中建四家國有銀行代表的就是國家信用,國家財政是隱藏在四大銀行資產負債表背后的財力支持。有了這樣強有力且無需付費的隱含保險,四大行自然沒有動力去花錢投保了。從市場層面看,存款保險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新興的股份制銀行。由于存款保險制度將更加有利于新興的股份制銀行,為民營銀行的大規模開閘提供了必要條件,所以該制度的推出將降低中小型金融機構進入市場的門檻。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格局,四大銀行存在本能的排斥心理。
必須要強調的是,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正是為了打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優勢,而且只有斷絕皇糧才能促使四大銀行從根本上實現體制轉變。其原因就是,國家隱形保險的背后就是四個字—政企不分,而國有銀行改制的重要標志就是要割斷政府與國有銀行間多年來形成的信用“臍帶”。
事實上,國有銀行信用與國家信用是完全不同的兩類信用,國家信用是主權信用,國有銀行信用則是一種銀行信用,國家不可能也不應該對國有銀行承擔無限責任。
更令人擔心的是,這種隱含的國家信用不但不能夠解決和預防金融危機的暴發,反而可能由于國家隱含信用的存在而可能成為醞釀危機的導火線。隱含擔保導致的政企不分有可能使國有銀行養成嚴重的“道德風險”,國有銀行一旦遇到困難也必然會要求政府提供支援。政府提供的擔保從根本上削弱和瓦解了國有銀行改革的基礎和需要,扭曲了銀行改革的實質。金融界有句英文諺語:“too big to fail”(大到死不了);其隱含的內容就是,特大型金融機構出現信用危機時,國家一定會參與的。剛開始是股東買單、地方政府買單,地方政府承受不起的話,則由央行買單、國家財政買單。道德風險也將因此使得金融風險無限放大。
新制度經濟學代表諾思曾提出“路徑依賴”現象。即在制度的變遷中,初始選擇對制度變遷的軌跡具有相當強的影響力和慣性。由于自我強化機制的存在,制度變遷一旦走上某一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強化。故而,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創建伊始,就應當有一個明確的制度目標和科學的保險覆蓋面。
其實,強制性存款保險制度是促進社會信用制度建立的要件。政府隱形擔保的存在一方面會破壞和瓦解國家信用,甚至加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也將制約國有銀行的體制改革從根本上獲得成功。因此,四大行沒有理由缺席存款保險制度。(馬紅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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