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普爾評級服務昨日表示,已將中國銀行業國家風險評估自第7類提升至第6類。
這一舉措反映了中國金融基礎設施和法律體系的改善,以及在中國經濟持續強勁增長的支撐下,銀行財務狀況的進一步增強。
標普信用分析師廖強表示,“中國銀行業國家風險評估類別的提升對中國所有銀行的信用評級都是一個積極因素。盡管這一舉措本身并不會自動導致銀行評級上調,但結合單個銀行一些具體因素的正面發展,有可能導致某一個銀行評級的變化。”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致力于對其銀行體系的現代化和轉型,盡管小心謹慎,但有序展開。政府對國有銀行進行了重新注資,設立了資產管理公司將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從其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出來,鼓勵外國戰略投資者進入國有和私有銀行業,同時積極推動基于風險的銀行監管方法。此外,中國銀行業已經擁有了一個中央征信局,盡管它仍處起步階段。中國會計準則正向國際準則靠攏,同時,更有利于債權人的企業破產法和物權法已經分別于2006年8月和2007年3月頒布,中國銀行業的信用風險管理將從中受益。另外,強勁的國內經濟有利于中國銀行業的現代化進程。
銀行業國家風險評估反映了一個國家的銀行體系相對于其他國家銀行體系的優劣。根據國家風險的差異,銀行業國家風險評估將全球銀行體系分為10類,從最穩健的銀行體系(第1類)到最脆弱的銀行體系(第10類)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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