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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濟南市民發現,去醫院輸液,坐的椅子居然被收3元錢,而這一收費項目是經物價部門核準的正當收費。輸液椅收費的依據是什么,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群眾不解:輸液椅費居然是物價部門核準的“正當收費”
2月22日,記者來到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在地下一層的輸液室,大概有近20名輸液的患者。市民黃先生坐在椅子上正在掛吊瓶,在他的輸液費用清單上,記者看到有“輸液床/椅”一項,費用是3元。黃先生說,3元錢不多,但他覺得很不理解,“輸液已經交了藥費、診療費,坐個椅子都要收錢,醫院也太愛錢了。”
記者調查發現,不只是這家醫院,山東其他幾家省級醫院都有輸液椅的收費項目。一些醫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收取3元的輸液椅費用,依據的是山東省物價局的文件,并不是亂收費。
如果有患者自帶板凳輸液或者站著輸液,要不要收這筆費用?醫院工作人員解釋說,輸液椅收費依據的是上級物價部門的文件,而且醫院小票模板都是提前做好的,交費后打印出來,上面就有輸液椅一項,即使你自帶板凳,還是有這項費用。
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幾名患者和普通群眾,他們中大多數人認為,這項收費不太合理,不知道物價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為什么會允許收這項費用。
“這種收費很不合理,公立醫院是公益性的醫療機構,連坐你的椅子都要收錢,也太荒唐了。”患者呂茂說。
濟南市民方存剛認為,這些醫院是公益性的,坐椅子都要收費;按照這一邏輯,以后去超市、商場、飯店、車站這些商業場所,坐它們的椅子是不是得支付更高的費用?
主管部門:收取輸液椅費是為保障服務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很多醫院都在收取輸液椅費用,只是有些醫院在費用清單上列出“輸液椅”這一項,有些則把它歸到另外的收費項目里。
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了解到,山東省物價局、衛生廳《關于規范調整省級醫療機構病房床位價格的通知》第五條有如下規定:門、急診簡易病床調整為10元/床日;單純輸液床、椅按3元/次收費。與此相對應,濟南市2009年也發布相關通知規定,單純輸液床、椅三級醫院按3元/次收費,二級醫院按2元收費,一級醫院及鄉鎮衛生院按1元收費。
山東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醫院特別是大醫院,看病的人非常多,輸液室面積有限,收費是為了給患者更好的保障,比如有患者身體非常虛弱,輸液時還可以提供病床。考慮到這些因素,才制定的收費標準。
一名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輸液椅也有成本、有損耗,收費是為了給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部分患者對這種說法卻不太認同。他們認為,輸液時一次性醫療用品、藥品等都已經付費,醫院就應該提供必要的服務條件,難道不收取輸液椅的費用,就可以降低服務標準嗎?
山東省衛生廳規劃財務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初決定收費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原來醫院門診的輸液室非常簡陋,為了讓看病的患者更舒適一些,醫院對輸液室進行了改造,要求地方大一點,要通風,要有取暖設備;另外,原來的輸液床和輸液椅都比較簡陋,輸液的時候很不舒服,患者有意見,現在新配置的椅子都是可躺式的;還有一點,門診醫療垃圾的處理也需要一些費用。綜合考慮,才決定收3元的費用。
專家質疑:涉及民生的收費該誰說了算
一邊是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一邊是廣大患者的不解和不滿。專家認為,3元錢雖然不多,但患者的質疑,提醒有關部門在出臺涉及民生的收費項目時要慎重。
京魯律師事務所主任郝紀勇認為,我國目前醫患關系緊張的局面仍然存在,作為提供公益性服務的醫院,在收費項目上應該更多地考慮到如何緩解這種緊張的關系,而不要激化矛盾。
郝紀勇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二十三條中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那么,當初制定輸液椅費是否進行了聽證呢?山東省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山東省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價格聽證目錄》中,只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醫療服務價格整體方案”一項,而具體的收費項目并不在聽證目錄中。山東省衛生廳規劃財務處相關負責人也證實,當初出臺相關收費標準時并未進行聽證。
市民劉曉非說:“黨和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3塊錢雖然不多,但卻反映出醫院和有些部門是不是真正為老百姓著想。”
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李善峰認為,公立醫院必須體現其公益性,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相關部門在制定涉及民生問題的收費標準時,應該綜合考慮各方面的需求,尤其要多為服務對象考慮。 (記者 陳尚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