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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
長期以來,社會對收受藥品“回扣”關注度高,收受醫療器械“回扣”容易被忽視,對單次采購金額較小的基層醫療機構更是如此。業內人士認為,多地發生的鄉鎮衛生院腐敗案值得警惕,我國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需進一步完善。
白知朋說,當前鄉鎮衛生院醫療器械采購出現腐敗行為,主要有兩大原因。一大原因是部分鄉鎮衛生院的醫療器械未進行集中招標采購。
一名衛生系統官員稱,盡管國家曾多次發文要求鄉鎮衛生院采購醫療器械,必須由衛生主管部門集中公開招標采購,但這一政策在部分基層衛生系統大打折扣。一些鄉鎮衛生院的資金由自己管理,購買醫療器械不向縣衛生局匯報,衛生主管部門無法監管到位。
“另一大原因是部分地方醫療器械集中招標采購流于形式。”白知朋說,比如一些鄉鎮衛生院長收受“回扣”后,在制定采購計劃時就針對某家企業的設備性能提出需求,以此影響標書。
另外,鄉鎮衛生院對醫療器械的檢查驗收環節也存在漏洞。白知朋說,醫療器械質量如何、能否達到采購技術指標的要求、輔件和零配件是否符合要求,都將影響供貨款的支付,這也會產生收取“回扣”的空間。
多名業內人士指出,應堅持由省、市兩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統一招標采購,實行陽光操作,填補制度漏洞,防止鄉鎮衛生院腐敗案件的發生。
目前,廣西羅城縣衛生系統已成立“鄉鎮衛生院財會核算中心”,對鄉鎮衛生院的財務進行核算,并對其資金使用進行監管。當地衛生系統人士稱,這一探索或將有利于解決鄉鎮衛生院長權力尋租問題。(記者 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