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積極有效出院依法依規”
明知患兒身有重癥甲流,卻同意其自動出院,醫院有無過錯?這也是媒體報道關注的焦點之一。
對此,廣州市衛生部門在通報中表示:“醫院對患兒在院期間的救治是積極有效的。”衛生部門通報認為,醫院依法依規為患方辦理了出院手續,表現為以下四點:
病人家長主動要求出院時,院方已盡到了告知的責任,并努力進行了挽留,出于尊重患者家人的知情選擇權,醫院同意患兒自動出院;
甲流歸類為乙類傳染病,不能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院不能通過強制手段阻止患兒主動出院;
患兒出院前,其父親親筆簽署自動出院聲明書,而且其父親已清楚了解,患兒的病情不應出院,并知道如果出院后患兒可能出現的情況,但仍堅持帶患兒出院,并聲明出院后患兒出現的任何變化與醫院無關;
患兒出院后,醫院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白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了相關情況。
“醫院不應拘泥相關的規定,要體現更多的人性關懷,不放棄任何一絲挽救患兒生命的機會?!?/p>
“醫院不應拘泥規定 可以做得更好”
與此同時,衛生部門也在此次通報中承認:“符合診療和法律規定,并不等于工作沒有缺陷。”
衛生部門通報表示:“醫院在事件處理中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做更細致的家屬溝通工作,盡更大的努力來挽留患兒,不應拘泥相關的規定,要體現更多的人性關懷,不放棄任何一絲挽救患兒生命的機會?!?/p>
衛生部門還表示“今后應在社會上加強宣傳殯葬管理的相關規定,正確處理和對待死者尸體,一方面這是對逝者的尊重,另一方面也符合公共衛生的要求,保障公眾權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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