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對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保持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溫家寶總理在《報告》中,對過去一年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取得的新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繼續推進
過去的一年,我國民族工作呈現出全面推進、全面發展的新局面。
一是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推進,各民族大團結的良好形勢更加鞏固。增進民族團結的重要性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進一步發展。民族地區人心穩定、社會安定,中華民族的凝聚力進一步增強。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奮斗,建設繁榮、昌盛、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祖國的信心和決心更加堅定。
二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經濟社會發展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培養和使用民族干部的政策進一步落實,少數民族干部和各級各類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素質不斷提高,一大批懂科技、會管理的民族干部和各級各類人才隊伍快速成長。
三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家采取一系列符合實際需要、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繼續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繼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之后,國務院又出臺了支持廣西壯族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央召開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制定了支持西藏自治區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進行全面、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中央正在籌備召開新疆工作座談會。“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社會保障等取得實效。民族地區經濟總量增加較快,增長速度明顯提高,生產條件有較大改善,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動力進一步增強。
四是民族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加快發展,基礎條件進一步改善。一些民族地區以優勢資源開發利用為突破口,加快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逐漸形成了一些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以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和各族人民的生活環境得到改善。
五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視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事業發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的政策措施,加大建設投資,使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事業基本條件有了較大改善,科技、教育、文化、醫療衛生事業取得新的發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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