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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確保完成2011年預算任務,為上海“十二五”發展開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貢獻
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的決策部署,為全面完成2011年預算任務,進一步拓展和有效發揮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今年將緊緊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重點推進做好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進一步完善支持和促進“轉方式、調結構”的財政政策。重點是要按照推進實現“四個中心”功能性突破的要求,在繼續貫徹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認真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各項準備工作的同時,綜合運用多種財政政策杠桿,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鼓勵體制機制創新,著力拓展和有效發揮市級財政“轉方式、調結構”專項資金的引導、示范和放大效應,重點支持和促進本市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新材料等在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一是整合擴大市級財政的“轉方式、調結構”專項資金。根據集中財力辦大事的原則,通過整合市級現有存量專項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年度新增財力安排、國資經營收益安排等多種渠道,使2011年市級財政“轉方式、調結構”專項資金的總量規模達到100億元,并在預算安排上與區縣“轉方式、調結構”專項資金聯動安排使用,在項目確定上引入市場機制,在資金申報上實行公開透明,在使用監督上引入注冊會計師審計,在項目效益上實施績效評價。二是鼓勵和支持制造業特別是先進制造業主輔分離。本著“突出重點、化解難點、培育新的增長點”的原則,選擇部分從本市先進制造業中剝離出來、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具有較強代表性、面向社會從事研發設計、檢驗檢測、信息服務、總集成總承包和供應鏈管理服務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實施財政扶持政策試點,大力支持生產性服務業特別是高端生產性服務業的加快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三是積極實施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改革試點。結合產業發展目標方向,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本市一些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率先實行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改革試點,重點支持現代金融、航運物流、文化創意、旅游會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發展。四是著力促進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能力。加大培育和支持中小企業創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力度,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相應的財政政策扶持,著力提高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使這些企業盡快提升、達標。五是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進一步增加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財政專項資金總量,擴大委托有關融資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的覆蓋范圍;綜合運用專項資金扶持、獎勵補助、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快發展,鼓勵民資、外資等各類資本參與本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有效緩解廣大中小企業“擔保難、貸款難”的問題;研究制定財政扶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六是有效推進創新載體建設。重點是要結合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有針對性地支持企業創新主體培育,促進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楊浦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和紫竹科學園區等重點創新區域建設。
(二)加強財政統籌協調,大力推進以改善民生和加強社會管理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優先方向,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將財政資金保障和政策聚焦的重點進一步向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交通、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重要民生領域傾斜,盡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一是全面推進落實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教育投入機制,完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困助學政策,大力增加財政教育投入,確保財政教育支出“三個增長”,確保本市教育“十大工程”重點發展項目的順利實施。二是支持和促進完善覆蓋城鄉多層次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結合推進實施《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進一步完善財政引導和扶持政策,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按照與國家制度框架相銜接的原則,積極探索和拓展社會保險資金籌措渠道,支持和促進本市“城保”、“鎮保”、“綜保”和“農保”制度的有效整合,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籌提高社會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和促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進一步研究政府衛生投入長效保障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公立醫院改革、醫保與醫藥聯動改革、醫療管理體制完善為重點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5+3+1”郊區三級醫院等重大功能性項目建設,完善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衡化。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設財政投入機制。進一步完善財政配套政策體系,調整完善土地出讓金收入分配,建立“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專項資金”,將市、區縣兩級土地出讓收益重點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全面推進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動遷安置房“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五是深化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建立主副食品價格穩定基金,著力保持物價水平基本穩定;根據市委的統一部署,市與區縣兩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社會穩定專項資金,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基本化解本市若干重大歷史遺留問題。六是推進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完善公交優先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進重大公共交通樞紐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七是著力強化城市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保障。進一步加大對高科技預警、消防、救援設備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升裝備水平,支持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建設,促進提高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全面實施新一輪市與區縣財稅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管理體制。要按照中央對上海確定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在中央對地方、市對區縣實行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保持基本穩定,市與區縣兩級財政收入和財力比重保持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在確保各區縣2009年實際地方稅收收入形成的財力的基礎上,全面深化完善“稅收屬地征管、地方稅收分享”的市與區縣財稅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財稅管理體制在“轉方式、調結構、重均衡、防風險、促和諧”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優化財政體制分配,促進區縣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調整優化一般預算收入的市與區縣分享比例,完善收入體制分配,建立健全財力分享、轉型引導和超收激勵機制,增強政策導向功能,形成區域經濟和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內在動力機制。二是完善稅收征管關系,促進市與區縣經濟聯動發展。對部分與區縣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市級集中稅收征管企業,實施稅收屬地征管和稅收委托征管,并同步建立區縣對屬市級集中稅收征管企業和市級稅收委托征管企業的部分財力分享機制,推動區域資源整合和產業集聚,培育和發展優勢、特色企業產業鏈,提升區縣產業能級。三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機制,促進區縣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要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的同時,以教育支出均衡性為切入口,合理配置社會公共資源,逐步增加市對區縣財政轉移支付總量,優化財政轉移支付結構,整合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渠道;逐步增加市與區縣兩級財政的城市維護管理資金投入,調整完善城市維護管理資金轉移支付分配辦法,促進城鄉一體化和區域協調發展。四是強化基層組織財力保障,促進區縣增強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完善區縣街道、鄉鎮財力保障機制,增強基層組織公共服務職能,確保區縣財政安全健康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