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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環境
基本狀況
2 0 1 0年,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全省環境γ輻射劑量率以及開展監測城市的氣溶膠、沉降物總α和總β活度濃度為正常環境水平;開展監測的土壤、黃河洛口斷面和小清河歷下亭斷面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與歷年監測結果相比未見明顯變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與1989年全省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監測值處于同一水平;開展監測的移動通信基站天線周圍環境敏感點的電磁輻射水平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公眾照射導出限值,開展監測的輸電線和變電站周圍環境敏感點工頻電場強度和磁感應強度均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要求。我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運行,庫區及周圍環境γ輻射劑量率處于正常環境水平,土壤、地下水、生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無顯著變化。全省未發生輻射事故。
主要措施與行動
2010年,堅持防控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以建設核電輻射環境監測系統、構建全省環境安全防控體系為重點,抓好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對全省943家單位發放輻射安全許可證。啟用“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實現對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動態管理。全面落實《山東省放射源安全監管辦法(試行)》,開展了對γ射線探傷企業、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等重點行業的風險排查。組織開展全省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安全收貯140家用源單位的363枚廢舊放射源;對省放射性廢物庫歷年收貯的3831枚廢舊放射源、553千克放射性廢物進行了治理、整備和包裝,開展永久處置工作。啟動山東海陽核電周圍輻射環境本底調查。按計劃開展輻射國控點監測工作,向環境保護部報送數據759個。全面推動規范移動通訊等電磁輻射環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