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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減排
●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2011年我省化學需氧量(含農業)、氨氮(含農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指標的計劃目標分別是20.82、2.45、3.60、8.61萬噸,經環保部核算核定,我省2011年四項指標排放量分別是:20.00、2.28、3.26、9.54萬噸,除氮氧化物外其余三項指標均控制在計劃目標以內,減排工作成效初顯。
●完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建設
全省著力提高新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運行負荷率,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效益,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建設,積極推動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項目。全省已累計下達中央和省級污水配套管網專項資金65028萬元,19個污水配套網管項目全面啟動,已全部完成可研,其中一半項目完成項目設計,海口、三亞、洋浦、屯昌4個污水配套管網項目開工建設。根據19個污水管網項目前期工作中的實施規模,計劃敷設管網740公里,估算投資17.8億元。
●加強工業源污染治理和執法監督管理
以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清潔生產"、廢水深度治理及循環利用、廢氣脫硫脫硝為手段,加強工業源污染治理。開展了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廢水深度治理,全省工業污染企業排放達標率達到96.6%。全面啟動廢氣污染源中30萬千瓦以上電廠燃煤機組脫硝工程和日產4000噸以上熟料水泥生產線的脫硝設施建設。淘汰機立窯水泥落后產能78萬噸,涉及企業8家。淘汰煉鋼1家、造紙2家。截止2011年底,除實心粘土磚窯外,國家下達的水泥、鋼鐵、造紙等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已全部完成。
加大現場執法查處力度。全省共出動環保執法人員5106人次,檢查企業1033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89家。通過加強工業源污染治理和執法監督管理,杜絕“偷排”現象,使全省現役減排設施正常運行,污染“存量”得到削減,污染“增量”得到控制。
●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
為確保29座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營,2011年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專項督察2次,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的通知》等指導性文件6份,印發運營月報12份,運營季報4份,有效保障了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全年安全生產零事故,全年污水處理達標排放達2.6億噸。
●大力發展低碳經濟和新能源應用
以低碳節能項目為重點,積極推進低碳經濟試點。積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全力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工作,完成了660萬平方米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大力推進綠色照明示范建設,通過財政補貼方式全年推廣151萬只節能燈。推進建設低碳城市,率先在全省實施節能燈推廣補貼政策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頒布實施了《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低碳城市的實施意見》。完成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低碳發展規劃》和海口市秀英區永興鎮《低碳概念性規劃》。
積極推廣新能源應用。海口市完成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302輛。國家節能示范項目-亞龍灣冰蓄冷區域供冷站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大力推進LNG燃氣汽車推廣和應用,新增200多輛LNG燃氣汽車,全省共投入使用685輛LNG公交車、446輛電動和油電混合公交和出租車。英利光伏產業一期擴能100兆瓦多晶硅項目竣工試生產。
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