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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將中國證監會2012年度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情況公布如下:
一、監管信息公開基本制度建設情況
2012年,我會貫徹落實《條例》和《辦法》的各項規定,并按照《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引》、《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扎實推進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為進一步做好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我會修訂并公布了新版《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指南》,明確并細化有關規定,提高便民服務水平。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會內部門會商機制和當事人回訪制度,依申請公開回復的合法合規性得到有效保障。
二、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的主要內容及數量。根據2012年我會最新修訂的《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指南》,我會主動公開的監管信息范圍包括:1.我會及派出機構的機構設置、工作職責、聯系方式等;2.證券期貨規章、規范性文件;3.證券期貨市場發展規劃、發展報告;4.納入國家統計指標體系的證券期貨市場統計信息;5.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機構和核準結果等;6.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品種的批準結果;7.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行業協會章程以及自律規則等的批準、備案結果;8.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9.市場禁入、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10.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信息。2012年,我會加強主動公開力度,對我會網站信息公開欄目進行優化調整,確保行政許可決定等公開文件及時在網站公布。從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我會互聯網站共主動公開監管信息7459條,其中會機關公開2392條,派出機構公開5067條。具體情況見下表:
表1:2012年會機關監管信息公開情況表
監管信息類別 |
公開數量 |
綜合政務類信息 |
18 |
發行監管類信息 |
914 |
創業板發行監管類信息 |
310 |
證券經營機構監管類信息 |
219 |
上市公司監管類信息 |
234 |
基金監管類信息 |
386 |
期貨機構監管類信息 |
168 |
行政執法類信息 |
67 |
國際合作類信息 |
61 |
其他類信息 |
15 |
總計 |
2392 |
表2:2012年派出機構監管信息公開情況表
監管信息類別 |
公開數量 |
綜合類信息 |
618 |
證券經營機構監管類信息 |
2321 |
上市公司監管類信息 |
396 |
基金監管類信息 |
76 |
期貨機構監管類信息 |
1450 |
境外機構監管類信息 |
8 |
其他類信息 |
198 |
總計 |
5067 |
(二)新聞發布情況。2012年我會圍繞新股發行制度改革、退市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分紅、場外市場建設、債券市場發展、機構創新發展、并購重組、稽查執法、投資者保護等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重點工作,組織新聞通氣會70余次,安排會機關部門接受采訪60余次,監管工作透明度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證監會公告》發布情況。我會按照依法行政、陽光行政的要求,按月將我會出臺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批復、官方網站新聞稿以及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報表等公開信息匯編成冊。2012年我會共發布《證監會公告》12期。
(四)政策法規主動征求公眾意見情況。2012年,我會在《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等27件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過程中,通過新聞發布會和我會互聯網站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對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修改。意見的采納情況及時向媒體進行了披露。
三、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情況
2012年,我會共收到監管信息公開申請174件(其中會機關140件,派出機構34件),全部依法予以及時回復。
四、依申請公開收費情況
2012年,我會未對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我會受理因不服我會派出機構監管信息告知書提起的行政復議1件,行政復議結果為維持原監管信息告知書。2012年我會派出機構收到因不服監管信息告知書提起的行政訴訟1件,行政訴訟結果為法院裁定準許撤訴。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2年,我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面對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還存在著配套制度不夠完善、工作流程有待進一步優化、主動公開范圍有待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等問題。
下一步,我會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推進監管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完善監管信息公開有關制度,制定《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優化信息公開程序。二是推進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完善我會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充分發揮我會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作用。加大新聞發布力度,及時向社會發布市場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新聞。三是加強培訓交流,建立信息公開常態化培訓交流機制,認真總結交流各部門和派出機構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提高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