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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為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和工業強省、城鎮化帶動戰略,國務院2012年1月12日以國發〔2012〕2號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貴州進入了歷史上發展的最好時期。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科學要求,在做好服務加快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堅決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從準確把握建設項目審批原則入手,努力做到項目審批立足于全省科學發展大局,堅決執行“四個一律不批”,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達不到總量控制要求、布局不合理和無成熟可靠治污技術的項目堅決予以否定,堅決制止低水平重復建設。2012年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共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12613個,因產業政策(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重大環境影響(選址、環境容量)等原因退回、暫緩審批和否決的項目有90余個(涉及總投資約105億元)。各級環保部門共審查規劃環評41個,驗收建設項目2948個。
重金屬污染防治
編制完成《貴州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并通過了省人民政府的審批,規劃建設項目116個,投資約251441萬元。
成立“貴州省重金屬污染防治與土壤修復工作網”,建立我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專家庫。投入專項資金11140萬元,實施項目22個,主要用于解決萬山區汞渣、赫章縣、鐘山區含鉛鋅鎘重金屬廢渣污染問題。
2012年獲國家項目資金約7544萬元,其中畢節市七星區被環保部列為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示范區,得到409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其余部分用于支持六盤水市鐘山區、銅仁市燈塔工業園區、威寧縣的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及部分市(州)、縣(區)的重金屬監測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