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請執行
義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權利方當事人在符合前述條件的情況下,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申請執行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在申請書中應說明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以及申請執行的事項和理由;并向法院提交作為執行依據的生效的仲裁裁決書或仲裁調解書。
(二)執行
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后,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執行程序予以執行。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1、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后,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仲裁裁決所確定的義務,如果被執行人逾期再不履行義務的,則采取強制措施予以執行。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仲裁裁決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有權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有權強制被執行人交付指定的財物或票證;有權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指定的行為。
3、被執行人未按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未按規定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人民法院采取有關強制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即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子以執行。當被申請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時,申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宣告被執行人破產還債。
4、在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恢復執行程序。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擔保人的財產。
什么是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
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裁決;仲裁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即應自覺予以履行。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協商一致將糾紛提交仲裁,都會自覺履行仲裁裁決。但實際上,由于種種原因,當事人不自動履行仲裁裁決的情況并不少見,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即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仲裁裁決。
所謂仲裁裁決的執行,即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經當事人申請,采取強制措施將仲裁裁決書中的內容付諸實現的行為和程序。
執行仲裁裁決是法院對仲裁制度予以支持的最終和最重要的表現,它構成仲裁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執行仲裁裁決在仲裁制度上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執行仲裁裁決是使當事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的有效保證。仲裁裁決的作出只是為權利人提供實現其權利的可能性,因為仲裁裁決被賦予法律上的強制力,可以迫使義務人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仲裁裁決只有真正得到執行后,權利人才能由此實現自己的權利。
其次,執行仲裁裁決是仲裁制度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最終保證。在義務人不主動履行仲裁裁決時,如果法律不賦予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效力,仲裁裁決書無疑只是一紙空文。只有規定執行程序,才能體現仲裁裁決的權威性,才能在保證實現當事人權利的同時;也保證仲裁制度的順利發展。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是什么?
一、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
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主體必須是仲裁當事人
由于仲裁當事人與仲裁裁決的結果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仲裁裁決也決定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了保護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規定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主體是當事人,包括仲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二)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我國的仲裁法規定,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則表明他放棄了此項權利,雙方當事人都應自覺履行裁決書中規定的各自的義務,否則,權利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執行。
(四)必須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
仲裁當事人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必須有證據對該仲裁裁決具有法律規定的應予撤銷的情形加以證明。沒有證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能否證明,則需要人民法院的審查認定。
怎樣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仲裁庭作出仲裁裁決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依據特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所謂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是指對符合法定應予撤銷情形的仲裁裁決,經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仲裁裁決的行為。
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上訴。一裁終局制度的確立,充分體現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充分體現了仲裁方式快捷性的優點。然而,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有些仲裁裁決也不可避免地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偏差或錯誤。仲裁法中設置申請撤銷仲裁裁決這種程序監督機制,對確保仲裁裁決的合法性和正確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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