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初,承攬于洪區某村委會回遷樓工程
2001年10月,工程竣工,但甲方未付300多萬工程款
2004年11月,省高法做出于洪區某村賠償工程款的判決
2007年1月,因一直未得到工程款,于守君求助維權中心
3月12日,維權中心經過兩個月的工作,達成村委會3次還款協議
4月24日下午2時,在沈陽市農民工維權中心大廳,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太太執意要給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鞠秀禮跪下:“鞠主席啊!農民工維權中心救了我兒子一條命啊!”
老太太葛秀范,今年78歲,是遼中縣人。兒子于守君為了償還120多名農民工的工資,先后賣房賣車,還借了160多萬元高利貸。為討債,4位親人先后含恨死去,兒子也幾次尋死未成。2007年1月11日,于守君在絕望中抱著一線希望走進農民工維權中心,這位農民工7年318萬元的討薪路,終于在兩個月后畫上了句號。
承攬工程搭進300多萬
遼中農民于守君17歲學瓦匠,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獨立承攬小工程,后來當上沈陽第十建筑公司的負責人。2000年初,遼中老鄉莊某作為甲方代表,介紹于守君的公司承攬了于洪區某村委會回遷樓工程。
村屯改造工程往往只有土地沒有資金。而接了工程就被牽了牛鼻子,于守君先期要墊付幾百萬元。為了按期交工,他把全部家當投進去,又從親戚朋友們那里湊了100多萬元。
第二年10月工程竣工,按合同規定,甲方應一次性結清全部工程款。但是,付了部分款項后,尚欠300多萬元工程款沒了著落,當初一手托兩家的莊某也找不到了,于守君只能把村委會告上法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后,2004年11月29日,省高法做出于洪區某村賠償于守君工程款的終審判決書。但是,時至2007年1月,省高法判決書生效兩年多,于守君沒拿到一分錢。
7年討薪精神要崩潰
為這個工程,于守君也欠別人的錢,尤其120多名農民工的工資是養命錢。兩次被起訴、被抓,于守君一咬牙,賣了房子、車,又從典當行借了高利貸。把所有農民工工資還了,把工程應繳的46.5萬元稅金和管理費交了。
房子賣了,于守君搬進了老母親家。每天睜開眼睛就是討債。其間,還有4位親人因此故去。接二連三的致命打擊,于守君幾乎精神失常,老母親對他寸步不離。
2006年日歷翻到最后一天。晚上,于守君從電視新聞中看到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陳政高到市農民工維權中心視察。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于守君和親屬來到剛剛成立不久的維權中心。這一天是2007年1月11日。
維權中心百日攻堅
維權中心當即給于洪區政府下發了案件受理記錄單,要求5日內將處理情況反饋到維權中心。一周后,又致函于洪區委、區政府領導。
于洪區委、區政府也很重視此案,但問題復雜,被起訴連帶責任的某村委會自認為也是受害者。問題的關鍵是生效的判決執行難。一些議論也傳到維權中心:“你們不是幫農民工討要工資嗎?欠于守君的是工程款。”辦理此案一波三折、阻礙重重。
一個個問題被剝皮看瓤:于守君借高利貸償還了120名農民工的工資;于守君自己背負160萬元債務卻不欠國家一分錢稅金、管理費;于守君在當地群眾中口碑很好……這個案子的實質屬于農民工維權。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鞠秀禮對此案也高度重視,并作了批示。
3月12日,維權中心工作人員再次到于洪區與區領導、區法院等多方進行協商,并通過公安經偵機關找到了莊某。按照要求,村委會先墊付土地轉讓款,莊某與村委會簽訂了3次還款318萬元,并由某公司擔保的協議書。在維權中心和于洪區的共同努力下,還款方案敲定,還款進入倒計時。
“只要有1%的理由,我們就要做100%的努力”,念著貼在農民工維權中心的每張工作臺上的話語,得知維權中心成立4個月來,已經為農民工討薪幾千萬元,于守君臉上洋溢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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