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陸續閉幕的各地“兩會”上,“幸福指數”成為一個被頻繁提及的話題。細讀各地政府工作報告和“兩會”的議案、提案,人們發現,各地在制定新的發展規劃、指標時出現了一個耐人尋味的變化: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各種問題越來越占有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國計”更多地、也更密切地圍繞“民生”展開。
中央黨校研究員曾業松認為,將公民滿意不滿意、幸福不幸福作為檢驗政府工作的終極標準,意味著“以人為本”正在真正成為政府的核心執政理念。
“老面孔”淡出“新指標”醒目
在各地相繼通過的地方發展規劃中,工業增加值、第三產業增加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外貿出口總額、外商直接投資實際到位金額……這些人們耳熟能詳的“老面孔”正在逐漸退出政府的指標體系,被節能、科技、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新指標取而代之。
中央“十一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十一五”時期單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目標,成為各地方規劃的“共同選項”。一些省市還制定了降低水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指標。北京提出“十一五”期間水耗要降低20%,其中2006年降低5%。山西省提出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平均耗水量年均下降8.3%,5年降低35%;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均下降10%,5年共降40%左右。
“過去我們確定經濟指標習慣做加法,想的、做的都是上項目、增加產值,而今我們也要學會做減法,就是要把能耗、水耗給降下來,這是‘十一五’規劃的硬指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世錦如是說。
一向發展速度較快的浙江,把未來5年地區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定在9%以上,相對于這個省“十五”期間年均12.8%的增勢,似乎顯得“保守”,然而這一對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運行方式的重新“定位”,則是建立在不再比拼經濟增長速度,而要兼顧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這個指導思想之上的。
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等地,亦將“十一五”期間GDP增長速度紛紛調低。將循環經濟、綠色GDP等指標納入對地方成績的考核之中。在經濟逐漸步入快速增長期的中西部省份,各地規劃中也透露出不“唯項目論”、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強烈信號,陜西省還提出要建立節能降耗統計發布制度。
“幸福感”受關注“滿意度”成指標
城市噪聲問題,農村醫療衛生問題,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房價高、上學難、看病貴,以及環保、治安等各類問題,無論事情大小,最讓百姓牽腸掛肚的,也是地方“兩會”普遍關注的。“幸福指數”這一概念就自然而然被引進了會議。
西安市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說,要“把解決擴大城鄉就業、健全社會保障、調節收入分配、維護民主權利、注重公平公正、保障公共安全、提高健康水平、豐富精神文化生活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著力點,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數。”
北京市統計局局長崔述強透露,今年北京將開展幸福指數研究,推出一套幸福指標體系,并將其納入和諧社會指標評價體系中,將“幸福感”作為衡量北京社會和諧與否的一個重要指標。“市民對生活境遇、工作境遇等的滿意度都可能成為幸福指數。”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絕不僅僅意味著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在浙江省省長承諾的今年十項政府項目中,從就業、社會保障到農村衛生醫療、鄉村基礎建設等,件件與農民相關。
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教授說,要解決政府績效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上完善政府績效評估。考核干部無論用什么指標,都不如“群眾是否高興和滿意”這個指標來得實在、有用。
“硬性指標”減少“民生指標”突出
在經濟學家眼中,地方經濟發展規劃的各項硬性指標減少,更加注重經濟增長質量和收益分享,健全并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務,是一個重要轉變,反映了以GDP為核心的增長方式已不再是“十一五”期間的主流方式。
上海市的規劃中共有5大類38項主要量化指標,這些指標被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兩大類。過去指標體系中最受重視的經濟增長率,被歸為預期性指標;而事關民生的指標則成為了約束性指標,被放在了突出位置:到2010年,將有98%的市民得到各類社會保障,10%的老人享受社會化養老服務,社會安全指數達到10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超過80%,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超過85%……在經濟發展指標中,只有單位生產總值綜合能耗下降率指標是約束性的。 “并不是所有指標都非完成不可。”上海市發改委有關人士解釋說,預期性指標是爭取達到,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約束性指標則是在預期性基礎上強化政府意圖的指標,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確保實現。
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教授認為,只有淡化經濟增長指標,同時強化公共服務,突出政府責任指標,才可能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自主創新是未來競爭的制高點。各地規劃中的另一項約束性指標,是“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比重”,確定科技進步貢獻率,與中央強調的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一脈相承。
北京市提出,要加大研發投入,力爭2010年全市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地區出口比重達到38%;江蘇、山東、上海等地不約而同地提出,“十一五”期間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專家評價,這個比例變化,意味著經濟發展正從粗放型轉向集約型,貢獻率越高則增長方式越具有可持續性。
“指標體系”變化“發展觀念”更新
一些學者研究了從“一五”到“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衡量指標體系變化,指出“指標”的變化的過程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形成的歷史進程。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主要采用工農業總產值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主要總量指標。從1985年起,中央在確定“七五”計劃的主要奮斗目標時,開始用國際上通行的國民生產總值(GNP)計算。在“七五”計劃確定的經濟發展指標中,工農業總產值的增長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并列。
2001年制定的“十五”計劃,“提法”又一變,國內生產總值(GDP)被用作衡量經濟發展的主要總量指標。
國內生產總值與國民生產總值都是反映宏觀經濟的總量指標,專家指出,國內生產總值是“領土”概念,國民生產總值是“生產要素”概念;國內生產總值是“生產”概念,國民生產總值是“收入”概念。兩者既有區別又互相聯系。由于國內生產總值包括了消費、私人投資、政府支出和凈出口額等要素,不但可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表現、實力與財富,還可以反映其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常被公認為衡量國家經濟狀況的最佳指標。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楊圣明認為,經濟發展指標從“工農業總產值”到“GDP”的變化,反映出了物質生產和非物質生產并重的新認識。而今年地方“兩會”在發展指標上淡化GDP,重視“民生指標”,則反映了發展觀念的深刻變化,把科學發展觀一步步變為行動。 但是,他提醒說,在發展規劃中,“民生指標”的提出和強調并不意味著取代或忽視GDP指標,道理很簡單,沒有經濟實力的發展壯大就不會有人民幸福指數的提高。(“新華視點”記者唐小可、陳芳、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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