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10月12日在此間向媒體通報了對過去五年期間由環保總局審批建設項目第一批核查結果,公布了對八個違反“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處理情況。“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這位負責人說,為加大環境違法的查處力度,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國家環保總局將對過去五年期間由該局審批的兩千四百五十三個建設項目的建設進展及執行“三同時”情況逐一進行核查。在進行第一階段檢查時發現,有山西呂梁焦化廠年產六十萬噸機焦項目(一期工程)、上海市外環線一、二期工程未落實總局下達的整改要求,沿線聲環境敏感點未采取隔聲降噪措施等八個項目存在違規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近幾年,一些能耗高、污染嚴重的項目盲目擴張的勢頭強勁,未批先建、不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的問題十分突出,污染了環境,破壞了生態,影響了群眾的生活,危害群眾的身體健康,有悖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分析其原因,仍是一些地方政府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為追求短期政績搞地方保護主義,不支持甚至阻礙環境審批,以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力造成的。
這位負責人說,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是中國現階段控制新污染源、防治環境污染、減少生態破壞、落實“三同時”制度的重要措施,國家環保總局將嚴格執行。年底,將向社會公布過去五年期間由總局審批的二千四百五十三個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情況的全面核查結果。(趙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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