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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中國非制造業PMI其他指數(經季節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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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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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口訂單 |
在手訂單 |
存貨 |
供應商配送時間 |
2014年7月 |
49.8 |
46.1 |
48.3 |
51.6 |
2014年8月 |
51.6 |
46.5 |
46.9 |
52.2 |
2014年9月 |
50.8 |
44.0 |
46.1 |
51.7 |
2014年10月 |
49.0 |
45.6 |
47.3 |
52.5 |
2014年11月 |
49.3 |
44.1 |
46.3 |
51.5 |
2014年12月 |
52.9 |
46.7 |
46.7 |
51.4 |
2015年1月 |
53.3 |
45.4 |
46.5 |
51.6 |
2015年2月 |
52.1 |
46.5 |
47.8 |
51.5 |
2015年3月 |
51.5 |
43.1 |
47.2 |
52.0 |
2015年4月 |
49.7 |
44.2 |
46.4 |
52.5 |
2015年5月 |
47.9 |
43.7 |
46.8 |
52.0 |
2015年6月 |
50.1 |
44.7 |
47.0 |
51.9 |
2015年7月 |
46.2 |
43.4 |
46.7 |
51.9 |
附注:
1.指標解釋
中國非制造業PMI指標體系,由商務活動指數、新訂單指數、新出口訂單指數、在手訂單指數、存貨指數、投入品價格指數、銷售價格指數、從業人員指數、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業務活動預期指數等10個分類指數構成。由于沒有合成的非制造業綜合PMI指數,國際上通常用商務活動指數反映非制造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變化情況,以50%作為經濟強弱的分界點,高于50%時,反映非制造業經濟擴張;低于50%,則反映非制造業經濟收縮。
2.調查范圍
自2015年6月起對調查范圍進行調整,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非制造業的行業大類由原來的27個擴充到31個,調查樣本由原來的1200家擴充到4000家。
3.調查方法
非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采用PPS(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抽樣方法,以非制造業行業大類為層,行業樣本量按其增加值占全部非制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分配,層內樣本使用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成比例的概率抽取。
本調查由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具體組織實施,利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對企業采購經理進行月度問卷調查。
4.計算方法
非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問卷涉及業務總量、新訂單(業務需求)、出口、在手訂單、存貨、投入品價格、銷售價格、從業人員、供應商配送時間、業務活動預期等10個問題。對每個問題分別計算擴散指數,即正向回答的企業個數百分比加上回答不變的百分比的一半。
5.季節調整說明
采購經理調查是一項月度調查,受季節因素影響,數據波動較大。目前,我國非制造業PMI時間序列已滿足季節調整的技術要求,自2012年3月起發布季節調整后的非制造業PMI分類指數。
6.發布時間變更說明
自2015年起,非制造業PMI發布時間由原來的每月3日變更為每月1日;同時,為了使公眾更容易理解指標含義,將原“中間投入價格指數”改為“投入品價格指數”,原“收費價格指數”改為“銷售價格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