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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可89歲的李大爺沒有這么幸運,他有5個子女,其中兩個女兒定居臺灣、香港,按常理,經濟條件應該不錯,可李大爺在昆明租房住,更夸張的是5個子女不贍養老父親,被惹怒的老人將5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個子女每月每人支付500元贍養費。
西山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大爺已年近90歲,已喪失勞動能力,庭審已查明,老人要維持基本生計,每月需要的費用在4500元,而老人自身收入僅為1450元,老人現要求5個子女每月付贍養費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老二、老三和老五明確表示同意支付老人的贍養費,法院予以支持。
老大在庭審中提出,她生活困難,收入有限,同意每月給老父親250元。對此,西山區法院認為,老大自認每月工資收入4000余元,每月支付500元贍養費,未明顯超出其承受能力,法院不予支持老大的抗辯意見。
老四在庭審中提出,因其他兄弟姊妹侵吞了老父親財產,如果不把財產拿出還給老父親,她就不贍養老父親。對此,西山區法院認為,老人與子女之間因財產權屬如有爭議,相關權利人可另案主張,法院對老四的抗辯意見,也不予支持。
最終,西山區法院作出判決:老人5個子女每月各支付老父親贍養費500元。
判決生效后,定居在臺灣的老二支付了贍養費,其余4個子女(其中老大付了部分)沒有支付贍養費,老人生活很困難,每月保姆費還不能拖欠。
今年4月份,李大爺向西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西山區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案件。目前,為了保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西山區法院執行局專門開通了綠色快速執行通道,為老人追要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