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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李孟冉 攝
中新網杭州11月27日電( 記者 胡哲斐 實習生 李孟冉)救死扶傷本是醫生的職責所在,豈料村婦“菩薩上身”,竟自采草藥代行醫職。在病患服藥出現不適并死亡之后,這位“神醫”的“職業生涯”也戛然而止。11月26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被告人沈某某與被害人孫某某相識于2017年。在雙方聊天中,沈某某得知孫某某身患癌癥,便告知孫某某自己父親也曾患癌,服用草藥后效果挺好,并提出如孫某某需要試用,可去其家中拿藥。
此后,孫某某曾五次來到沈某某家中。沈某某以“菩薩上身”的方式給孫某某看病、抓藥。據沈某某稱,這些草藥都是從山上采集而來,由于父親服用過,所以自認為有藥效。
2017年10月22日,丈夫陪同下的孫某某第五次去沈某某處拿藥時,向沈某某表示吃藥沒有效果。沈某某解釋稱,此前藥力太小,這次加重藥力,便出門去山上采藥。
“當時沈某某還跟我說,吃了這個藥會有反應,反應越大越好,最好能打滾。”孫某某丈夫說。
2017年10月23日晚,孫某某在服用被告人沈某某開具的草藥后出現不適反應,其家屬聯系沈某某后,沈某某稱屬服用藥物后的正常反應,延誤了孫某某的搶救時間,后孫某某于次日凌晨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鑒定,孫某某服用的草藥中檢出博落回根等物。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孫某某在心臟癌細胞浸潤、心肌新舊梗死灶交替的基礎上,服用博落回能促進心臟功能進一步紊亂,導致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因本案,沈某某于2018年3月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刑事拘留,經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18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5年至2017年10月期間,沈某某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鄉村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多次在其家中以“菩薩上身”的方式給多人看病、抓藥,從事診療活動并收取費用。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沈某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求依法判處。
記者從庭審現場了解到,本案將擇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