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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北京12月27日訊 記者馮其予報道:商務部27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我國服務進出口總額47413.5億元,同比增長11.5%。其中,服務出口占服務進出口比重超過30%創新高。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7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前11個月,服務進出口總額中,出口15802.9億元,增長14.7%;進口31610.6億元,增長10%。11月當月,服務進出口、出口和進口增速分別達到14.9%、18.6%和12.9%。
前11個月,服務出口增速快于進口增速4.7個百分點,服務出口占服務進出口總額的比重達到33.3%,比上年同期提升0.9個百分點。
高峰說,服務進出口的較快增長,表明我國服務經濟穩中向好,服務貿易內生動力持續增強。“中國服務”國家品牌影響力的逐步提升帶動了我國服務出口能力明顯增強。
前11個月還呈現知識密集型服務進出口均衡發展的特點。商務部數據顯示,前11個月,知識密集型服務出口7777.1億元,增長26.2%;進口7357.1億元,增長15.6%。
有關近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情況,高峰透露,明年3月底前,我國將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針對外資設置的準入限制,實現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內外資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標準一致。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于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各類市場主體,包括內外資企業,在投資過程中均應符合清單的統一要求。高峰表示,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適用于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經營行為,是針對外商投資準入的特別管理措施。兩個清單都體現了“法無禁止皆可為”的理念。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逐步形成了以“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為主體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體系,為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高峰說,外商投資法將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高峰說,外商投資法的出臺,將給廣大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一顆“定心丸”,為他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使中國的外商投資環境更加公開、公平、透明,更加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
針對節日期間消費需求多樣化的特點,以及可能出現的低溫寒潮等影響市場不穩定的因素,高峰表示,商務部已經指導地方根據當地市場的情況,重點保障糧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同時,細化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組織相關的應急演練,確保節日市場供應充足穩定。目前,商務部已下發通知安排部署元旦春節期間市場供應,將重點做好豬肉市場保供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