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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發展對策
應對目前和較長時期的中美經貿摩擦以及科技競爭,關鍵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要趁此機會不斷完善我國的法律政策,下大力氣解決科技創新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的體制機制、基礎條件、配套政策體系等突出問題和長遠問題。
構建支撐創新引領發展的科技創新法律制度體系和政策體系。要加快《科技進步法》《專利法》修訂,必要的時候制定《科技創新法》,解決科技人員長期激勵、科技經費違法違規界限、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激勵、高校科研機構內部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等體制機制問題。解決各種法律法規存在的沖突缺陷和不足問題,切實為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激勵。
要強化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重大產出。應將績效費作為直接經費,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績效費的單位統籌;對基礎研究類科研人員實行高水平保障,對關鍵共性類科研人員實行固定工資+績效報酬工資制度。改革科技計劃知識產權政策,將知識產權事務費統一收歸單位管理,只對能轉化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支付保護成本。要開展技術預見,面向未來技術預見結果,面向短板缺項,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重點攻克“卡脖子”技術與“卡腦子”問題、前瞻性技術、突破性技術等。要面向技術預見結果戰略布局關鍵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形成有效的高質量專利和專利組合。
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制度配套制度規則。要破除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會阻礙創新的錯誤觀念,根據我國創新驅動發展的實際需要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重點要建立與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配套的損害評估制度和證據制度,要優化知識產權專業執法,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體系。
改革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運用政策。要制定專門政策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內部技術轉移辦公室,支持中介機構發展第三方支付和專利池運營等模式。支持建立國家專利主權基金,應對不斷增加的跨國公司知識產權侵權訴訟。要開發各類技術交易和知識產權運營軟件系統,完善技術交易和知識產權運營基礎條件。
發展創新型產業和知識產權經濟。加強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結合工作,制定具有必要專利的先進適用技術標準,布局技術標準必要專利,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具有影響力和控制力的創新型產業,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經濟。
大力培養復合型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運用人才。要改革落后的技術經紀人培養模式,開展技術轉移經理人資格認證。要改革落后的知識產權學歷教育模式,培養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產權實務人才。
提出應對經貿摩擦和科技競爭反制措施。要沉著應對經貿摩擦,對不合理指責要敢于回應和提出應對措施,可以在適當時候制定發布外國侵犯中國知識產權的報告,尤其是中國傳統知識、遺傳資源,發布一些國家利用國家安全和非市場規則限制投資、限制政府采購等政策問題報告;發布國外一些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吸引中國優秀人才造成我國技術秘密流失的報告;發布跨國公司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在華排除和限制競爭情況的調查報告。(作者:宋河發,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 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趙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武晶晶,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