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發表了《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多年來,中國政府一以貫之地堅持民族區域自治,與時俱進地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取得了顯著成就。
白皮書指出,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表明,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建立了自治地方,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積占全國國土面積的64%。此外,中國還建立了1100多個民族鄉,作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補充。
白皮書指出,中國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都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同時,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也合理配備了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自治機關所屬工作部門的干部中,同樣合理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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