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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政府擔當的民意期許
近年來,新疆籍流浪兒童問題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會人士的關注,關注的焦點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問題。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的背景下,近年來,新疆與多個省區(qū)(市)攜手探索治理新機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協(xié)作,嚴厲打擊此類犯罪的工作機制,但由于流浪兒童離家時年紀太小,給救助和打擊拐賣騙犯罪增大了難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牽頭、公安配合、財政保障、勞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后,自治區(qū)勞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在烏魯木齊設立“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監(jiān)護的形式,對內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兒童實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開了探索流浪兒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間先后實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項民生工程。為了讓更多當地居民受益,新疆決定接回所有在國內其他省區(qū)(市)街頭流浪的新疆籍兒童,并堅持“發(fā)現一個接回一個”的原則,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黨委書記張春賢說,4月23日至5月1日期間,新疆將派出代表團分赴19個對口援疆省(市)進行走訪,其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兒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詳細的接回和對接計劃正在制訂中。按照基本思路,內地省區(qū)(市)如果發(fā)現街頭有流浪的新疆籍兒童,均可與新疆方面聯(lián)系對接事宜。
為了讓接回來的流浪兒童有機會學習知識和技能,今年新疆將投資5000萬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訓中心,對他們進行文化知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勞動技能教育,以幫助他們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或掌握一定職業(yè)技能,更好地融入社會。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學習技能知識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費的技能培訓。
此前的5年間,中央政府共下?lián)?460萬元資金,資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蘇、和田等新建了15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增加了1533張床位,讓新疆擁有了基本的流浪兒童救助和保護能力。
本刊記者獲悉,新疆還將出臺相關優(yōu)惠政策,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將流浪兒職業(yè)技能培訓納入當地培訓計劃,并扶持和引導當地流浪兒救助保護機構開展對流浪兒的職業(yè)技能培訓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救助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新疆將加強與疆內職業(yè)院校的合作,并將符合條件的流浪兒送往職業(yè)院校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