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跨境并購是實現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的新途徑
中國引進外資的形式,和國際上正好相反,國外引進外資,并購占80%以上,而國內只有不到10%。中國引進外資的這種畸形結構,表面上與對外資并購監管不到位有關,實際上是由于長期以來沒有一部完整的規范并購活動的法規,造成對外資并購的監管無章可循、無法可依。2006年8月9日由中國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和外匯局六部委聯合公布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將于2006年9月8日實施。該規定的頒布實施,一方面正式明確外資可以利用股權的方式并購境內企業,體現了順應國際化的思路,同時也顯示出中國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方面的決心。
根據規定的第十二條,“今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
在這份規定中,專門在第五章中明確表示了商務部對外資并購中擁有一定的反壟斷審查權,對商務部有否決權的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如果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資產30億元人民幣以上、當年在中國市場上的營業額15億元人民幣以上、其與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或者由于境外并購使其與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等情況,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可以審查這個并購是否存在造成境內市場過度集中,妨害境內正當競爭、損害境內消費者利益的情形,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相對于以前實行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暫行規定》,新規定對外資并購的具體程序作出了詳細規定,無疑將對規范外資并購起到積極作用。《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的適時出臺,使外資并購的監管有了實際操作層面上的法律依據,對于人們擔心的外資并購中可能出現的危及國家經濟安全、壟斷等問題,從法律上有了防范手段。外資并購是單純的市場行為,歸根結底是以盈利為目標,因此,并購本身不存在大是大非,沒有對和錯。目前重要的是如何依據《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對外資并購實施有效監管,而不是爭論應該鼓勵還是禁止外資并購國內企業的問題。待時機成熟時,制訂出一套完整的《并購法》。
目前,跨境并購是一種積極擴大利用外資的重要途徑,對中國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增加外資對國內經濟的正向效應具有重要意義。
1.通過跨境并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降低能耗
當前國內煤電油運全面緊張,勞動力成本上升,資源短缺,在沒有相對穩定、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況下,應該通過跨境并購繼續保持吸收外資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在并購中鼓勵外資重點投向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環保產業。注重引進高附加值、高輻射力、低能耗和處于產業高端的外商投資項目,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加強原材料、零部件本地化配套,延長增值鏈條。嚴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和國內產能過剩的外資項目進入。
穩步推進服務貿易對外開放,鼓勵跨國公司來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和培訓中心,在技術、信息、管理和營銷等方面實現向現代服務業轉變。推動外商投資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促進傳統產業的改造和技術升級。要抓住新一輪國際產業轉移的大好時機,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制定對服務外包業稅收等支持政策,積極創造條件,鼓勵跨國公司將中國作為其服務外包重要承接地。使之成為轉變貿易增長方式,優化出口結構,擴大服務貿易出口,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重要途徑。
2.通過跨境并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轉換經營機制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擁有廉價的生產原料和勞動力、廣闊的產品市場和閑置的生產能力;國外跨國公司擁有的資金、技術、管理和研發優勢,將使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與跨國公司之間的這種互補性購并取得雙贏成為必然。
外資并購國企,是深化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為了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解決國有企業出資者行為不到位問題,一些競爭性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產權結構實現多元化,已經是一個明確的改革方向。據統計,中國目前擁有國有企業近40萬家,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至少需要資金3萬億元。面對如此龐大的國有資產,要使其產權結構多元化,國內非國有投資者能力明顯不足,而跨國資本則是重要的現實來源。目前,跨國公司正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新一輪戰略性資源重組,這為中國引進優質的外國資本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此外,通過外資并購國企,能夠使國有企業資產存量變現獲得大量的資金,一方面用于彌補社會保障資金的不足,為解決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富余人員的安置問題掃除障礙,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創造條件;另一方面可以加大非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基礎產業、重點扶持及戰略性產業的投資力度,落實和實現中央提出的國有企業“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改革戰略。
3.通過并購與被并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取得雙贏
跨國公司不但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而且擁有強大的研發能力、先進的技術、龐大的營銷網絡、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法。因此,吸引跨國公司來華投資,不僅可以引進大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引進技術、營銷、管理等知識資本,促進中國企業戰略重組和技術升級,提升國際競爭力。
利用跨境并購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實現吸收高質量外資和支持國內產業技術能力提高的良性互動,有利于我們的工業基礎能力和產業結構迅速升級,有利于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
在跨境并購中,應鼓勵跨國公司在中國建立生產制造和配套基地,建立完整的產業鏈條和生產體系,發揮集聚效應,形成各具特色的生產園區。推動國內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在技術、研發和市場開拓方面加強合作。鼓勵中小企業對外合作,促進中小企業進入跨國公司全球配套網絡。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引進核心技術,完善中國技術創新體系,增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
4.通過跨境并購使中國企業進一步融入國際化體系,提高中國國際分工地位
中國在國際分工體系中處于低端位次,具體表現為:第一,出口產品多為附加值較低的產品,國民收益低。出口對加工貿易依賴較大,自己不掌握核心技術和營銷渠道,缺乏自有品牌,處于國際分工鏈條的底端,使外貿發展缺乏可持續性。第二,中低端產品的出口市場過度依賴發達國家,不利于改善中國在世界經濟競爭中的談判地位。第三,出口產品中資源性、高耗能、高污染產品仍占一定比重,加大了國內資源和環境壓力。第四,相對于貨物貿易,中國服務貿易還比較落后。
服務業占國民經濟比重大小,是衡量一國國際分工地位的重要標志之一。中國利用外資一直以制造業為主,占三分之二以上,服務業占外資比例不高,基本上不到30%甚至更少。美國外資流入則一直以服務業為主,超過60%。加入WTO后,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不斷加深,但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傾向是,服務業利用外資的規模和比重不但沒有增加,反而逐年遞減,1995—1999年,中國FDI流入中服務業平均占36.1%,其中賓館飯店等旅游設施占據相當的分量。2002~2005年,服務業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分別為140.11、131.36、122.28和116.79億美元,占全部外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26.57%、24.55%、20.17%和19.36%。2005年降為歷年來最低,2005年中國服務貿易領域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7445家,同比增長8.65%,占16.92%;合同外資金額390.31億美元,同比增長45.95%,占20.64%;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16.79億美元,同比下降4.49%,占19.36%。外資對中國服務業的拉動作用,遠遠比不上對中國制造業的拉動作用,服務業利用外資總量的比重,遠遠落后于服務業在GDP中的比重。
中國在利用外資時,要緊緊抓住世界經濟結構新一輪調整的難得機遇,結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經濟發展需要,適時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要注意通過跨境并購促進產業結構優化,使產業結構不斷升級,從而提高國際分工地位。(中國社科院財貿所 裴長洪 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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