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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合作,提高市場化和國際化水平。
加快改革攻堅步伐。加快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財稅體制、資源性產品價格、環保收費等改革。落實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北部灣經濟區綜合配套改革和其他各類試驗區改革創新取得重大突破。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和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
深化以東盟為重點的開放合作。承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商務與投資峰會。務實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和中越“兩廊一圈”合作,積極參與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建設運營好欽州保稅港區、南寧保稅物流中心、憑祥綜合保稅區,推進北海出口加工區擴區升級,完善內陸“無水港”網絡。加快建設南寧國家內陸開放型經濟戰略高地、東興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加快推進南寧-新加坡經濟走廊以及憑祥-同登、東興-芒街、龍邦-茶嶺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積極拓展與日韓、歐美、大洋洲、非洲等的經貿合作。
擴大國內多區域合作。全面提升與珠三角地區合作水平,拓展桂臺經貿文化交流合作。深入推動央企入桂、民企入桂。
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著力建設南寧、欽州、梧州、北海國家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國家和自治區加工出口基地及服務外包基地。加快發展邊境貿易。加強智力、人才和技術引進。加強口岸建設。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開展以東盟為重點的多種形式投資、貿易、產業交流與合作,穩步推進中國·印尼經貿合作區、中國·埃塞俄比亞農業技術示范中心等建設。
(十二)深入推進依法治桂,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全面落實依法治桂基本方略。發展人權事業。
三、2011年的主要目標與重點工作
今年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0%;財政收入增長13%;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0%;萬元生產總值能耗降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減排按國家下達指標執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6%;外貿進出口增長1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均增長10%;城鎮新增就業3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5%。以內;居民消費價格漲幅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