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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年度報告
一、社保基金會概況
(一)社保基金會簡介
1.法定中文名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稱:社保基金會)
法定英文名稱: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縮寫:SSF)
2.法定代表人:戴相龍
3.成立時間:2000年8月
4.注冊及辦公地址:北京西城區豐匯園11號樓豐匯時代大廈南座
(二)社保基金會的職責
社保基金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撥款。主要職責如下:
1.受托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等(以下統稱基金)。
2.制定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
3.選擇并委托基金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對基金委托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托管,對投資運作和托管情況進行檢查;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
4.負責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的資產、負債、權益和收益等財務情況。
6.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
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金
根據國務院及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社保基金會受托管理以下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全國社保基金)為中央政府集中的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或轉持所獲資金和股權資產、經國務院批準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構成。
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基金)為社保基金會受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托管理的個人賬戶資金及其投資收益。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和社保基金會與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簽署的委托投資管理合同,納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運營,作為基金權益核算。
(四)社保基金會的組織架構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批復,社保基金會在借鑒國際養老金管理機構經驗的基礎上,設置了如下內部組織架構(見圖)。
社保基金會組織架構圖
理事大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組成, 是社保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負責基金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社保基金會的重大事宜決策。理事長、副理事長由國務院任命,理事由國務院聘任。
理事長是社保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負責人。
社保基金會現設辦公廳、規劃研究部、基金財務部、投資部、境外投資部、股權資產部(實業投資部)、法規及監管部、信息技術部、機關黨委(人事部)和機關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
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專家評審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非常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