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就業和再就業
2007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就業再就業的政策。“幫扶零就業家庭互補”“以創業帶動就業“等,讓更多的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實踐證明扶持創業者能夠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央財政加大對就業再就業的支持力度,為失業者和自主創業者提供政策支持。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2007年7月6日,財政部、科技部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這是第一個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央財政安排1億元資金建立引導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為了鼓勵殘疾人就業,2007年6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行調整后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政策。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給予包括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殘疾人個人就業也給予一些稅收優惠政策。
2007年1~10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員已超過1000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13%,全國957%的零就業家庭已實現每戶至少1人就業。
四、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近年來,社會保障和福利救助工作從試點到全面推開,從最低收入人群的保障開始向中低收入人群乃至全體人群延伸,國家不斷加大對社會保障和福利救助的公共財政投入。2007年把提高覆蓋率、爭取“全覆蓋”確定為最新目標。包括兩個層面的“全覆蓋”:制度層面,不斷填補過去由于財力不夠形成的“空白點”,在所有地區全面建立社會保障和福利救助政策體系;執行層面,將過去遺漏的各個人群納入保障,努力做到應保盡保。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城市低保補助資金15221億元,支持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精神,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辦法,并及時安排下達30億元中央補助資金,支持已建立制度的地區完善制度,未建立制度的地區建立制度。
五、規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
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20多年來,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城市住宅建設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居民住房條件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不夠完善,政策措施還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比較困難。為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規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印發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財綜[2007]64號),與以往資金來源相比,財政部此次規定的資金來源新增了三條渠道。即:除中央財政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補助資金以外,省級財政預算也要相應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二是提高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比例。即從原來的5%左右,提高到不少于10%。三是明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全部余額均要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新階段改革的起點與趨勢——2008' 中國改革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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