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這也是陜西省自1995年1月1日《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實施以來第四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調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490元,二類區為460元,三類區為430元,四類區為400元(最低工資標準中,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陜西省執行一類標準的區縣共9個,其中7個在西安市。據悉,此次調整提高前,四類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320元、295元、270元和245元。(李茗)
中新社 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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