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匯區的正邦時裝(上海)有限公司打工的261位員工,辛辛苦苦勞動一個月,工資竟然都沒有達到本市7月1日前635元的最低工資標準。最近,這家企業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被責令補發工資差額6.8萬余元。
發放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今年1至6月,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共查處此類案件366件。據了解,這些企業主要位于郊區,其中嘉定、松江、寶山和閔行4區被查處的案件占全市的一半。
為此,勞動保障部門提醒企業和勞動者:
從7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從635元調整為69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5元調整為6元。
對于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并將用人單位的違法情況記入勞動保障誠信檔案。
勞動者可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舉報投訴,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記者邵寧)
《新民晚報》200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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