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購買———租用構成非法用工利益鏈
犯罪嫌疑人張學乾自2005年在山東省榮成市人和鎮磚窯廠打工。當他看到當地一些窯廠使用智障勞工成本極低,便也打算使用智障勞工。2006年夏季,他尋找到了第一個智障勞工。
警方初步查明,被解救的智障者來源主要有兩個渠道:第一個渠道是張學乾親自去各地尋找流落街頭的智障者,并把其哄騙到窯廠,通過這種途徑有五六人;第二個渠道是以每名智障者200元左右的價格向出租車司機購買,其中有一名出租車司機販賣智障者人數達10多人,是販賣人數最多的一個,其他的出租車司機一般賣給張學乾一兩名智障者。2008年底,張學乾手下智障者達到32名。隨后,他再把智障者租用給磚窯窯主,向窯主收取費用。由于智障者工資大幅度低于普通工人,一些不法窯主便通過類似張學乾這樣的包工頭雇傭智障者,減少成本。2008年底,張學乾所在窯廠取土困難不得不關閉。2009年初,張學乾決定回到位于河南省和安徽省交界地帶的界首市繼續尋找窯廠出租智障勞工。
界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隊長趙亮說,32名智障勞工中,有14人來自山東省,6人來自河南省,3名來自安徽省,其余的人來自云南、四川、湖南、湖北、河南等省。其中有19人一般情況下與正常人外表舉止差別不大,能準確講出自己家鄉在什么地方;有10人能大致說出自己家鄉所在的縣市;還有3人分別是連家鄉在哪里都不知道或不能說話。其中絕大多數受害人連自己是否領取工資這一簡單事實都無法向警察說清,也無法說明自己曾于何時何地做過何事,明顯缺乏與常人溝通和社交的能力。
在無人照料的情況下,這些受害者是否有乘坐火車、飛機等遠程交通工具的能力和金錢?如果沒有的話,他們究竟如何能從天南海北集中到山東榮成市的呢?張學乾背后是否有一種有組織的地下網絡,專門從事誘騙收集智障者并將其販賣?目前,由于案件仍處于偵查階段,還無法對這些疑問作出解答。
趙亮分析,由于受害人均沒有正常思維和表達能力,案件偵破有效線索不足,有關證據仍在進一步收集中,現在尚不能確認張學乾是團伙犯罪還是個人犯罪。首先,張學乾自2006年一直使用智障勞工在窯廠工作,時間久遠,證據難以固定,而且他在榮成市工作過的窯廠已經關閉,取證較為困難;其次,智障者表達能力較差,受害人無法說明自己何時在何地工作,甚至連自己工作是否能領取工資這樣的簡單事實都無法回答,無法為警方偵查破案提供有效信息;其三,張學乾供述的販賣人數最多的出租車司機個人信息模糊,線索不明晰,難以鎖定。張學乾僅說出了該出租車司機的姓,沒能說出其具體名字和出租車車牌號碼。而且,該出租車司機手機號碼經常更換,有可能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給警方破案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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